象喫蠟一樣,沒有一點兒味。形容語言或文章枯燥無味。見“味同嚼蠟”。
神魂不在人體內。比喻心神恍惚不定。《紅樓夢》第九八回:「我看寶玉竟是魂不守舍,起動是不怕的。」《官場現形記.第二三》:「賈臬臺見了這種女人,雖不至魂不守舍,然而坐在上頭,就覺得有點搖幌起來。」也作「魂不守宅」、「神不守舍」。
形容極端驚恐或在某種事物誘惑下失去常態。同“魂不附體”。
形容極端驚恐或在某種事物誘惑下失去常態。同“魂不附體”。
魂魄脫離肉體。語本《南史.卷三二.徐嗣伯列傳》。後用「魂不附體」形容驚嚇過度而心不能自主。 △ 「 魂飛魄散 」
形容極端驚恐或在某種事物誘惑下失去常態。同“魂不附體”。
形容極端驚恐或在某種事物誘惑下失去常態。同“魂不附體”。
魂、魄:即迷信所說的靈魂。形容萬分驚恐,不知所措;有時也指受到了極大誘惑而不能自持。
義參「 一目十行 」。見「 一目十行 」條。
睫,眼皮上下的細毛。「目不交睫」指眼皮不合攏,即完全不睡覺。比喻人忙碌或心情不安而不能入眠。 # 語本《史記.卷一○一.袁盎鼂錯列傳.袁盎》。
眼睛不隨便亂看。形容遵守禮制,不逾矩。《仙傳拾遺.卷四.楊通幽》:「戒以護氣希言,目不妄視,絕聲利,遠囂塵,則可以凌三界,登太清矣。」
形容驚恐萬分,極端害怕。同“魂飛魄散”。
眼睛不往別處看。形容精神集中,專心致志。亦作“目不旁視”。
形容景象極其悲慘。同“目不忍視”。
形容情況極悲慘,令人不忍看視。明.朱國禎《湧幢小品.卷一九.丹臺記》:「又導觀諸獄,景象甚慘、目不忍視,狼狽而走。」也作「目不忍睹」。
形容驚恐萬分,極端害怕。同“魂飛魄散”。
形容情況極悲慘,令人不忍看視。清.薛福成《觀巴黎油畫記》:「偃仰僵仆者,令人目不忍睹。」也作「目不忍視」。
眼睛不向旁邊看。比喻專注於某事;形容態度正經不苟。如:「老師講解時,他目不斜視的注視著黑板上的文字。」「不管跟誰講話,他總是目不斜視的看著對方。」
斷乎:果斷的樣子;可:可以,能夠。指堅決或絕對不能
斷:判斷;理:道理。根據道理來判斷事情的是非曲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