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:貴物。鉤:賤物。比喻一切大小竊取之事。
盜賊憎恨物主對己設立防禦,以致不能獲得財物。後即以此比喻姦邪者怨恨正直的人。《左傳.成公十五年》:「初伯宗每朝,其妻必戒之曰:『盜憎主人,民惡其上,子好直言,必及於難。』」《後漢書.卷二四.馬援傳》:「而囂自挾姦心,盜憎主人,怨毒之情,遂歸於臣。」也作「盜怨主人」。
蹠:人名,傳說是先秦時起義軍領袖,封建社會稱之爲盜蹠,代指壞人;物:物品。指盜賊搶劫來的東西。
所傳的盛名並非虛傳。明.湯顯祖《紫簫記》第二九齣:「(六娘)隴西人。就是做人日登高宜春令之曲的李益。(秋娘)果然名下無虛。是誰為媒?」《鏡花緣》第八八回:「果能文不起草,走筆立就,那才算得名下無虛哩。」
名聲與實際不符。
名聲與實際相符,而非徒有虛名。 ※ ◎ 語或本《史記.卷七五.孟嘗君列傳》。 △ 「 名副其實 」
義參「 名不虛傳 」。見「 名不虛傳 」條。
虛:不真實。傳出的名聲與實際相符,不是虛假的
書:書寫,記載;錦軸:史書。把名字留在史書上
空有虛名,不合實際。 # 語本《漢書.卷九九.王莽傳上》。 △ 「 有名無實 」
「顛沛」,比喻世道衰亂或人事挫折。語出《論語.里仁》。「流離」,流亡離散。 ◎ 語出《漢書.卷二四.食貨志上》。「顛沛流離」形容生活困迫不安,四處流浪。 △ 「 百六之會 」、「 流離失所 」、「 陽九之阸 」
原因和結果相互聯繫,相互轉化。
果:結果;因:原因。把結果當成原因,顛倒了因果關係。
蘭因,原指鄭文公妾燕姞夢見其祖伯鯈贈予蘭草,後生穆公取名為蘭。見《左傳.宣公三年》。後比喻美好的前因。絮果,比喻如飄絮離散的後果。「蘭因絮果」引喻為始合終離,婚姻不美滿。《虞初新志.卷一.小青傳》:「蘭因絮果,現業誰深。」清.龔自珍〈醜奴兒令.鸞箋偷寫伊名字〉詞:「蘭因絮果從頭問,吟也淒迷,掐也淒迷,夢向樓心鐙火歸。」
事情的起因和結果。如:「我們要對事情的前因後果澈底了解,不要驟下斷語。」也作「後果前因」。
勇敢有決斷。《漢書.卷八四.翟方進傳》:「皆內有不仁之性,而外有儁材,過絕(於)人[倫],勇猛果敢,處事不疑,所居皆尚殘賊酷虐。」
南貨:南方的食品;齋果:供品。南方產的食品和上供的果品
佛教的基本理論之一。佛教謂生死輪迴的一切現象,都是有因果關係。一切有意志的行為,不論善惡或中性,都必導致未來世的樂、苦或中性的生活經驗和生命形態。換言之,一切眾生的生活經驗和生命形態都是過去意志行為的結果。這種因果關係,在未解脫之前,永不休止。
爽:失。佛教認爲事物有起因,必有結果,因果報應從來不會違背
忠誠果斷,持正剛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