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相爲長爲雄
爭論是非。元.無名氏《凍蘇秦》第二折:「但凡人家不和,皆起于妯娌爭長競短,分門各戶。」也作「爭長論短」、「爭長爭短」。
爭論是非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五回:「那礦師本來還想同柳知府爭長論短,聽見金委員如此一說,也就罷手。」也作「爭長競短」、「爭長爭短」。
爭:嬜,爭奪;風:風韻,多指女子。指因男女關係而妒忌、爭吵。
比喻貪小失大。
崢嶸:特出。軒:高。形容氣象宏偉,氣派很大
根據他人的言辭,觀察其行為,以求名實相符。《陳書.卷五.宣帝本紀》:「方欲仗茲舟楫,委成股肱,徵名責實,取寧多士。」
爭榮譽炫耀自己
徵:徵收。斂:聚。指統治者無限度地強徵捐稅,搜刮百姓財富。亦作“征斂無期”。
救助處於危難艱困中的人。《精忠岳傳》第七三回:「豈有論道經邦之志,全無拯危扶溺之心。」也作「拯溺扶危」、「拯溺濟危」。
援救處於危險困厄中的人。《陳書.卷一九.虞荔傳》:「然夷凶翦亂,拯溺扶危,四海樂推,三靈眷命,揖讓而居南面者,陳氏也。」金.馬鈺〈戰掉醜奴兒.風刀雪箭三冬苦〉詞:「人人正好修功德,當起慈悲,拯溺扶危。」也作「拯危扶溺」、「拯溺濟危」。
政事通達,百姓和順。形容國泰民安。宋.范仲淹〈岳陽樓記〉:「越明年,政通人和,百廢具興。」
比喻易招惹嫌疑的行動。
援救人於急難困頓中。唐.高祖〈即位告天冊文〉:「某守晉陽,馳心魏闕,援手濡足,拯溺救焚,大舉義兵,式寧區宇。」《舊五代史.卷七五.晉書.高祖本紀一》:「況萬機不可以暫廢,大寶不可以久虛,拯溺救焚,當在此日。」
濟:拯救。扶持、救濟有危難和困苦的人
修整陳舊的、破損的東西,使之如同新的一樣。
指有計劃、有條理、全面。
整頓甲冑,修理兵器。謂作好戰備。
謂整治紛亂,清除弊害。
整理服裝,端正儀容。宋.洪邁《夷堅丁志.卷二.孫士道》:「良久,整衣斂容如平時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