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齒伶俐,善於說話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七回:「我們在此聽得多時了,好一個能說會道的張姑娘。」也作「能說慣道」。
擅長於以言語或道理來說服別人。如:「他能說善道,常常為我們社區向有關單位爭取到很多應有的福利。」
善:擅長;斷:決斷。形容人能不斷思考,並善於判斷。
能就近以自身作比方,推己及人。語出《論語.雍也》: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,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」後多指在言論中能就眼下的事物作例證。《宋史.卷二六二.李穀傳》:「議政事能近取譬,言多詣理。」
指分手離去
互相爭奪。如:「兄弟兩人為了祖留遺產,你爭我奪,傷了和氣。」《醒世恆言.卷三.賣油郎獨占花魁》:「以後有客求見,欣然相接。覆帳之後,賓客如市。捱三頂五,不得空閒,聲價愈重。每一晚白銀十兩,兀自你爭我奪。」
倡:帶頭,倡導。指彼此呼應
雙方以兄弟相稱,形容關係密切
指互相吹噓對方以達到某種目的
和:依照別人詩詞的題材、體裁和韻腳來寫作詩詞。①指用詩詞相互酬答。②指雙方意見相同,互相支持。
指相互爭奪。亦作“你爭我鬥”、“你爭我奪”。
指人們之間相互尊敬憐愛
指雙方互相謙讓
指夫妻或情侶間相親相愛
指人們之間相互尊敬憐愛
指親朋好友之間交往頻繁
相互來往。多指親朋好友之間交往頻繁
形容爭鬥得非常激烈。元.李壽卿《度柳翠》第一折:「世俗人沒來由,爭長競短,你死我活。」《水滸傳》第四九回:「既是伯伯不肯,我們今日先和伯伯拼個你死我活!」
形容鬥爭非常激烈、不能共存
言:說,講。指人們互相議論或爭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