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話的語辭總不出本身職業的範圍。《黃繡球》第一○回:「我是業醫的,你們不要笑我三句不離本行。」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四回:「每到一處,開口三句話不離本行,立刻從懷裡掏出捐冊來送給人看。」
比喻人少的敵不過人多的。
沒有經過一番衝突爭執,則彼此不相認識。亦可指經過爭執後,彼此反而更相知、更要好。《水滸傳》第三八回:「你兩個今番卻做個至交的弟兄。常言道:『不打不成相識。』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一:「那呂大見王生為他受屈,王生見呂大為他辯誣,俱各致個不安,互相感激,這教做不打不成相識,以後遂不絕往來。」也作「不打不相識」、「不打不成相與」。
雷池:湖名,在安徽省望江縣南。不敢越過界限,形容拘謹
家庭中對立的雙方,必然是一方壓倒另一方。如:「凡家庭之事,不是東風壓倒西風,就是西風壓倒東風。」
兩項之中只能得其一,不能兼而有之。
作戰時,敗退五十步的人譏笑敗退一百步的人膽小。比喻自己和別人有同樣的缺點或錯誤,卻自以為是而譏笑別人。典出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。 △ 「 棄甲曳兵 」
得:可以,能夠;誅:殺死。所有的人都可以殺死他。極言某人罪大惡極。
與其任用居功自傲的人,不如任用願意將功補過的人。《新唐書.卷九三.李靖傳》:「帝謂左右曰:『使功不如使過,靖果然。』因手敕勞曰:『既往不咎,向事吾久已忘之。』」
兵:兵器,武器;齎:以物送人。送給盜賊糧食,借給盜賊武器。比喻幫助敵人或壞人
兵:兵器,武器;齎:以物送人。送給盜賊糧食,借給盜賊武器。比喻幫助敵人或壞人
一匹馬不能套兩個馬鞍。比喻一女不嫁二夫
當:抵擋。一萬個人也抵擋不住。形容非常勇敢。
比喻能說會道(多用於諷刺)。
差別很大,不能相提並論。《戰國策.趙策二》:「夫破人之與破於人也,臣人之與臣於人也,豈可同日而言之哉!」宋.胡仔《苕溪漁隱叢話前集.卷五六.洪覺範》:「公痴叔詩,如食鯽魚,惟恐遭骨刺,與岐山豬肉,不可同日而語也。」也作「不可同年而語」、「未可同日而語」。
差別很大,不能相提並論。《文選.皇甫謐.三都賦》:「比風俗之清濁,課士人之優劣,亦不可同年而語矣。」《文選.賈誼.過秦論》:「試使山東之國,與陳涉度長絜大,比權量力,則不可同年而語矣。」也作「不可同日而語」、「未可同日而語」。
沒有辦法,只能這樣做。
指不應效法古代,也不應拘泥於現狀。
比喻不分是非,不問情由。
本是說書人的用語,表示故事尚未完結,請聽眾下次繼續再聽。章回小說中保留此種習慣用語,常在一回末尾使用這句話表示情節還沒結束,請讀者繼續閱讀下一個章節段落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「未知周進性命如何,且聽下回分解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四回:「要知端的,且聽下回分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