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賓語、分句;用於朋友交往
宋江因犯案被髮配到江州,遇到江湖上的戴宗與李逵,三人到江邊的琵琶亭酒館喝酒,宋江要喝鮮魚湯。李逵到江邊漁船上去取,漁船主人張順與李逵發生爭執就打了起來,戴宗前去勸架,三人去見宋江,宋江立即團結他們使他們成爲朋友。
沒有經過一番衝突爭執,則彼此不相認識。亦可指經過爭執後,彼此反而更相知、更要好。《水滸傳》第三八回:「你兩個今番卻做個至交的弟兄。常言道:『不打不成相識。』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一:「那呂大見王生為他受屈,王生見呂大為他辯誣,俱各致個不安,互相感激,這教做不打不成相識,以後遂不絕往來。」也作「不打不相識」、「不打不成相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