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有理想抱負和道德仁心的人。《論語.衛靈公》:「志士仁人,無求生以害仁,有殺身以成仁。」宋.陸游〈跋傅給事帖〉:「會秦丞相檜用事,掠以為功,變恢復為和戎,非復諸公初意矣。志士仁人,抱憤入地者,可勝數哉。」
為了成全仁德而犧牲生命。語出《論語.衛靈公》。後用「殺身成仁」指為正義或崇高的理想而犧牲生命。 △ 「 捨生取義 」
「捨生取義」之「捨」,典源作「舍」。「舍」同「捨」。「捨生取義」指為正義真理而不惜犧牲生命。語本《孟子.告子上》。 △ 「 殺身成仁 」
道義上不容許推卻。語出唐.岑文本〈唐故特進尚書右僕射上柱國虞恭公溫公碑〉。 △ 「 責無旁貸 」、「 義不容隱 」、「 當仁不讓 」、「 義無反顧 」
主持正義者不苟取財物。亦作“義不生財,慈不主兵。”
義參「 義無反顧 」。見「 義無反顧 」條。
為正義之事,絕不因艱難而推辭規避。《漢書.卷六.武帝紀》:「仁不異遠,義不辭難,今京師雖未為豐年,山林池澤之饒與民共之。」《明史.卷三二九.西域傳一.哈密衛傳》:「國家有事,臣子義不辭難。」
合法且必要的刑罰與殺戮。《書經.康誥》:「汝陳時臬事,罰蔽殷彞,用其義刑義殺,勿庸以次汝封。」
不因取悅於人而違反正義。《史記.卷九七.陸賈傳》:「平原君為人辯有口,刻廉剛直,家於長安。行不苟合,義不取容。」
語出《公羊傳.桓公二年》:「孔父正色而立於朝,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,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。」指心懷正義憤慨而流露在臉上。《三國志.卷六一.吳書.陸凱傳》:「定大恨凱,思中傷之,凱終不以為意,乃心公家,義形於色,表疏皆指事不飾,忠懇內發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五回:「大家諾諾連聲,義形於色,又痛罵一回雲南官府,方才各散。」也作「義形于色」。
學術自成體系,獨樹一派。《新唐書.卷一七六.韓愈傳》:「每言文章自漢司馬相如、太史公、劉向、揚雄後,作者不世出,故愈深探本元,卓然樹立,成一家言。」明.焦竑《玉堂叢語.卷四.忠節》:「高遜志,元末僑寓嘉興,好學問,為文深純典雅,成一家言。」
有義氣、守節操的夫婦。《周書.卷七.宣帝紀》:「孝子順孫,義夫節婦,表其門閭,才堪任用者,即宜申薦。」元.關漢卿《蝴蝶夢》第四折:「國家重義夫節婦,更愛那孝子順孫。」
既完成的事情,不用多說。《論語.八佾》: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「自此,浙西各郡都仰慕蘧太守公孫是個少年名士,蘧太守知道了,成事不說,也就此常教他做些詩詞,寫斗方,同諸名士贈答。」
成全別人做善事。
為正義而犧牲。《群音類選.官腔類.卷八.玉玦記.自經反魂》:「念脩知榮枯皆已定,要成仁取義,鴻毛視死何輕。」
原指好心腸的正派人,後泛指能熱心幫助別人的人。
為伸張正義、為民除害而組成的軍隊。《精忠岳傳》第一五回:「因此我主興仁義之師,救百姓於倒懸。」
成全別人的好事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君子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惡,小人反是。」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六○回:「妹夫見他有志向上,而且人情是勢利的,見他如此,也就樂得成人之美。」
泛指仁愛正義等道德標準。唐.韓愈〈原道〉:「噫!後之人其欲聞仁義道德之說,孰從而聽之?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○一回:「還有一種人,自己做下了多少男盜女娼的事,卻責成兒子做仁義道德,那才難過呢!」
德行寬厚而熱心助人的人。《晉書.卷三○.刑法志》:「刑之則止,而加之斬戮,戮過其罪,死不可生,縱虐於此,歲以巨計。此迺仁人君子所不忍聞。」《金瓶梅》第一回:「亙古及今,仁人君子,弗合忘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