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片面偏頗的見解。《清史稿.卷二三九.沈文奎傳》:「此一隅之見,偏而不全。」
趕在眾人之前,領先前進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七一回:「黃忠一馬當先,馳下山來,猶如天崩地塌之勢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八三回:「葉軍門一馬當先,領了全軍,排齊了隊伍,浩浩蕩蕩,離開平壤。」
教導做人處世的道理。漢.蔡邕〈司徒袁公夫人馬氏碑〉:「義方之訓,如川之流,俾我小子,蒙昧以彪。」
約,簡要、精練。 「義正辭約」指理由正當,措詞精要。《晉書.卷五五.潘岳列傳》:「先儒既援古義,舉內外之殊,而高祖亦序六官,論成敗之要,義正辭約,又盡善矣。」
形容既嚴肅又風趣。
為正義公理而割捨私人間的恩情。《漢書.卷九七.外戚傳下.孝成趙皇后傳》:「恩之所不能已者,義之所割也」句下唐.顏師古.注:「言以義割恩也。」
按照書本上學來的知識去駕馭馬匹。比喻死守教條,難以成事。
不考慮說話者的言論是否合理,只因其身分、品貌不合己意就不採納其意見。《三國志.卷四七.吳書.吳主權傳》:「若小臣之中,有可納用者,寧得以人廢言而不採擇乎?」《舊唐書.卷一三九.陸贄傳》:「明主者,不以言為罪,不以人廢言,罄陳狂愚,惟所省擇。」
以少數的例證或特殊的情形,強行概括整體。如:「調查取樣務必審慎,避免以偏概全,造成誤導。」
以公正、公平的情操滅除一己的私心、私欲。《書經.周官》:「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」漢.孔安國.傳:「從政以公平滅私情,則民其信歸之。」
以:表示目的的連詞。來諷刺當世之事
用強硬的力量或手段使人屈服。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以力服人者,非心服也,力不贍也。」
用功勞來抵消罪責。《三國志.卷五五.吳書.凌統傳》:「權壯其果毅,使得以功贖罪。」也作「將功折罪」、「將功贖罪」。
以:憑藉。憑藉自己的權勢去壓制別人
借歷史上的成敗得失作爲鑑戒。
售:推銷,推行;伎:伎倆。用來推行他的奸計
按照古代的成規來處理當今的事務。
由於喫飯打噎,便不敢再進食。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,就停止應做的事情。
由於喫飯打噎,便不敢再進食。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,就停止應做的事情。
一兩句話。指很少的言語。如:「他是個難纏的傢伙,別以為一言兩語就能打發他。」《金瓶梅》第五五回:「我們隨著員外,指望一蒂兒到底,誰想酒席中間,一言兩語,竟把我們送與別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