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行以貨易貨交易的行動或實踐。
物產豐盛,風俗淳厚。
義參「 物極必反 」。見「 物極必反 」條。
離開產地愈遠的產品就越珍貴。《紅樓夢》第六七回:「這就是俗語說的『物離鄉貴』,其實可算什麼呢!」
事物因稀少而覺得珍貴。同“物以稀爲貴”。
事物發展到極限就會向相反的方面轉化。同“物極則反”。
輿論喧譁,眾議紛紛。《明史.卷一八八.張文明傳》:「物議沸騰,畏堂莫敢與難。」《鏡花緣》第八八回:「今忽急急冒然而來,第恐舉止孟浪,物議沸騰,於二位大有不利。」也作「物論沸騰」。
輿論喧譁,眾議紛紛。宋.蘇舜欽〈詣匭疏〉:「降麻之後,物論沸騰,故疾纏其身,災仍于國。」也作「物議沸騰」。
物產豐富而民生富足。如:「唯有在太平盛世下,才能使社會安康,物阜民豐。」
物產富饒,人民安康。《孤本元明雜劇.八仙過海.頭折》:「如今塵世雍熙,聖人在位,風調雨順,物阜民安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○:「蒞任半年,治得那一府物阜民安,詞清訟簡。」也作「物阜民熙」。
物產豐富,人民安康。
物競:生物的生存競爭;天擇:自然選擇。生物相互競爭,能適應者生存下來。原指生物進貨的一般規律,後也用於人類社會的發展。
物產富饒,人民安康和樂。元.高文秀《澠池會》第二折:「我則待罷刀兵,安社稷,則要的物阜民熙,則俺這為臣子要當竭力。」也作「物阜民安」。
比喻以假亂真,似是實非。
揮舞刀槍,縱躍戰馬。比喻奮勇作戰。
①玩弄法律條文,曲解其意。②玩弄文辭;耍筆桿子。亦作“舞文弄墨”。
舞:玩弄;弊:指壞事;營:謀求。因圖謀私利而玩弄欺騙手段做犯法的事。
義參「 舞文弄法 」。見「 舞文弄法 」條。
(一)墨,繩墨、法度。指玩弄法條作弊,敗壞法紀。語本《隋書.卷八五.王充列傳》。 △ 「 舞文弄法 」 (二)指寫作、寫字,借以比喻賣弄筆墨文辭。 ※ 語或出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三回。
舞弄文字技巧,指歪曲法律條文。語出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列傳》。 △ 「 舞文弄墨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