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害:人體上能致命的部位,比喻軍事上處於至關重要位置的地方。多比喻軍事戰略要地。亦作“要害之處”。
形容鬧得很兇。
簡明扼要的說來。《文選.陸機.五等論》:「且要而言之,五等之君為己思治,郡縣之長為利圖物。」宋.張君房《雲笈七籤.卷四四.太一帝君太丹隱書》:「要而言之,從人頂上直下一寸為太極宮。」
猶言要而言之。概括地說,簡單地說。
在上位者減損其所享權利,則能嘉惠百姓。《易經.益卦.彖曰》:「益,損上益下,民說無疆。」《晉書.卷八三.江逌傳》:「損上益下,順兆庶之悅;享以二簋,用至約之義。」
形容極爲謙虛。
使別人蒙受損失而讓自己得到利益。 ※ 語或本《舊唐書.卷八八.列傳.陸元方》。
使別人蒙受損失而讓自己獲利。也作「損人利己」。
義參「 損人利己 」。見「 損人利己 」條。
既害了別人,又害了自己。
義參「 損人利己 」。見「 損人利己 」條。
半死不活
損害公家的利益而使私人獲利。
義參「 損人利己 」。見「 損人利己 」條。
使自己蒙受損失,讓他人獲利。《周書.卷四六.孝義傳.序》:「其小也,則溫枕扇席,無替於晨昏;損己利物,有助於名教。」
義參「 捨本逐末 」。見「 捨本逐末 」條。
到處都是。指某種人或事物普遍存在。
猶言所向無敵。形容力量強大,無往不勝。
所能看見及聽聞的。《隋唐演義》第四○回:「四方之事,據愚夫婦所見所聞,真可長歎息,真可大痛哭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六回:「我為甚麼不將這所見所聞的,寫封信告訴莊宮保呢?」
彼此見解大致相同。《里語徵實.卷下.所見略同》:「劉備見孫權,求都督荊州,周瑜密諫以為不可,劉備聞之嘆曰:『智謀之士所見略同,孔明諫孤莫行,亦見及此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