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
損人利己和“自私自利”都可表示“極其自私”。但損人利己偏重於“損人”;即損害別人來爲自己謀利;而“自私自利”只是表示“極爲自私;只爲自己着想”;不一定損害別人利益。
語義:使別人蒙受損失而讓自己得到利益。
使用類別:
列句:
(元方之子)象先,本名景初。少有器量,應制舉,拜揚州參軍。秩滿調選,時吉頊為吏部侍郎,擢授洛陽尉,元方時亦為吏部,固辭不敢當。頊曰:「為官擇人,至公之道。陸景初才望高雅,非常流所及,實不以吏部之子妄推薦也。」竟奏授之。……在官務以寬仁為政,司馬註解1韋抱真言曰:「望明公註解2稍行杖罰,以立威名。不然,恐下人怠墮註解3,無所懼也。」象先曰:「為政者理則可矣,何必嚴刑樹威註解4。損人益己,恐非仁恕之道。」竟不從抱真之言。
典源原或作「損人益己」。唐代陸象先,蘇州吳縣人。本名景初,是陸元方的兒子,少年時便有才識度量。曾擔任揚州參軍,後來被吏部侍郎吉頊拔擢為洛陽尉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西元713年)時被外放到益州(今四川),擔任大都督府長史,兼劍南道按察使。在任時,一直都是以寬厚仁德來治理政務,但管理軍事的司馬官韋抱真則勸他要使用杖罰來建立自己的威望,否則底下的部屬可能會變得懈怠懶惰,無所畏懼。陸象先則表示治理政務依理而行即可,何必用嚴厲的刑罰來樹立自己的威望。損害別人而讓自己獲得好處,並不是講求仁愛寬恕者所該有的行為。後來「損人利己」這句成語可能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表示使別人蒙受損失而讓自己得到利益。其實這一語義,早在《戰國策》中就已經出現。《戰國策.燕策三》記載了一則古諺語:「厚者不毀人以自益也,仁者不危人以要名。」意思是仁厚的人,不以毀謗和危害他人,來獲得利益、成就名聲。
唐朝時期,陸象先少年志高,才華出衆,得到當時吏部侍郎吉頊的賞識,評價他爲“才望高雅”,推薦他擔任洛陽尉。陸象先清心寡慾,知足常樂,爲官廉正,不喜歡趨炎附勢,也不損人利己,深受皇帝的器重,功勞卓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