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
事與願違和“適得其反”都表示“事情的結果與願望相反”;但事與願違偏重於“與願違”;強調人的感情;而“適得其反”偏重於“得其反”;強調結果相反。
語義:事實和願望相違背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不從人願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《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下 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,欲登王位,一名班足太子,為外道羅陀師受教,應取千王頭以祭家神。自登其位,已得九百九十九王,少一王,即北行萬里,即得一王,名普明王。其普明王白班足王,言:「願聽一日飯食沙門,頂禮三寶。」其班足王許之。一日時,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,請百法師,敷百高座,一日二時,講《般若波羅蜜》八千億偈竟,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說偈,言:「……生老病死,輪轉無際。事與願違,憂悲為害。……」爾時,法師說此偈已,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,王自證得虛空等定,聞法悟解,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眾中,即告九百九十九王,言:「就命時到,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,問《般若波羅蜜經》中偈句。」
三國魏嵇康〈幽憤〉詩是他的好友呂安為其兄呂巽誣諂繫獄,他仗義執言,卻受到牽連,在獄中藉以抒發情緒之作。他生性不與世俗同流,志在守樸全真,對於自己無端被陷害入獄,心中的哀痛和憤慨,是誰也比不上的。他感嘆身陷囹圄的殘酷事實,和本想「嗈嗈鳴鴈,奮翼北遊」──像雁一樣翱翔天際自在悠遊的願望相違背。最後他和呂安全因此被殺了。後人就以「事與願違」表示事實和願望相違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