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人的神態
此處所列為「趾高氣揚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 孟嘗君出行國,至楚,獻象床。郢之登徒,直使送之,不欲行。見孟嘗君門人公孫戍曰:「臣,郢之登徒也,直送象床。象床之直千金,傷此若髮漂,賣妻子不足償之。足下能使僕無行,先人有寶劍,願得獻之。」公孫曰:「諾。」入見孟嘗君註解2曰:「君豈受楚註解3象床哉?」孟嘗君曰:「然。」公孫戍註解4曰:「臣願君勿受。」孟嘗君曰:「何哉?」公孫戍曰:「小國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,聞君於齊註解5能振達貧窮,有存亡繼絕註解6之義。小國英桀註解7之士,皆以國事累註解8君,誠說註解9君之義,慕君之廉也。今君到楚而受象床,所未至之國,將何以待君?臣戍願君勿受。」孟嘗君曰:「諾。」公孫戍趨而去。未出,至中閨1註解0,君召而返之,曰:「子教文無受象床,甚善。今何舉足之高,志之揚也?」公孫戍曰:「臣有大喜三,重1註解1之寶劍一。」孟嘗君曰:「何謂也?」公孫戍曰:「門下1註解2百數,莫敢入諫,臣獨入諫,臣一喜;諫而得聽,臣二喜;諫而止君之過,臣三喜。輸象床,郢1註解3之登徒1註解4不欲行,許戍以先人之寶劍。」孟嘗君曰:「善。受之乎?」公孫戍曰:「未敢。」曰:「急受之。」因書門版曰:「有能揚文之名,止文之過,私得寶於外者,疾1註解5入諫。」
《左傳.桓公十三年》 十三年春,楚屈瑕伐羅,鬥伯比送之。還,謂其御曰:「莫敖必敗。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」
此處所列為「 趾高氣揚 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 戰國時,齊國大臣孟嘗君到楚國為相,楚王送他象牙雕塑的床為見面禮,命登徒送去。登徒覺得象牙床太貴重,要是不小心弄壞了可賠不起,便央求孟嘗君的門人公孫戍想辦法阻止此事,事成後願以祖傳的寶劍做為答謝。公孫戍答應幫忙,便去見孟嘗君,勸他不要接受楚國的這個禮物,孟嘗君問他為什麼,他說:「您所到的小國,均敬仰您、信賴您,是聽聞您在齊國能解救民生貧困,使即將滅絕者得以存續。那些國家的傑出人士,都將國事囑託於您,是因為仰慕您的義氣與廉節。今天若接受楚國這個貴重的禮物,那麼其他您尚未造訪的國家要如何接待您呢?所以臣勸您不要接受這份厚禮。」孟嘗君聽了覺得有道理,立即接受他的建議。 公孫戍於是快步離去,但是還沒出門就被叫回來。孟嘗君問他:「你要我別收這份禮的建議是很好,但是你為什麼走路時把腳抬得那麼高?樣子顯得那麼神氣?」公孫戍說:「因為我有三件喜事,還外加一支寶劍。」孟嘗君問他說的是什麼,他說:「您有門下食客好幾百人,都沒人敢進諫,只有我敢,這是一喜;再者,我的諫言又獲得採納,這是二喜;進諫後可使您免於過錯,這是三喜。此外,登徒不願護送象床,他允諾:我如果幫了他的忙,便送我寶劍一把作為答謝。」孟嘗君問他是否收到寶劍,他說還沒有。孟嘗君不但要他趕快去把寶劍收下,還在門板上寫下:「能使我揚名、阻止我犯錯,縱然私下收受寶物的人,都請快來進諫。」 除了《戰國策》之外,時間較早的《左傳》已有「舉趾高」的說法。《左傳.桓公十三年》:「春,楚屈瑕伐羅,鬥伯比送之。還,謂其御曰:『莫敖必敗。舉趾高,心不固矣。』」說的是:鬥伯比覺得莫敖走路時腳抬得很高,顯得很驕傲,必定會失敗。不過,在《戰國策》中,除了「舉足之高」的用法又接以「志之揚」,語義較完整。後來「趾高氣揚」這個成語應該就是從《戰國策》演變而出,用於形容人驕傲自滿、得意忘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