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指叛逆
語義:指違反倫常,罪惡深重。貶義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棄理害義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三月,漢王從臨晉渡,魏王豹將兵從。下河內,虜殷王,置河內郡。南渡平陰津,至雒陽。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以義帝死故。漢王聞之,袒而大哭。遂為義帝發喪,臨三日。發使者告諸侯曰:「天下共立義帝註解2,北面註解3事之。今項羽註解4放殺義帝於江南,大逆無道。寡人親為發喪,諸侯皆縞素。悉發關內兵,收三河士,南浮江漢以下,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。」
《漢書.卷八.宣帝紀》 十二月,平通侯(陽)〔楊〕惲坐前為光祿勳有罪,免為庶人。不悔過,怨望,大逆不道,要斬。
「大逆不道」原作「大逆無道」。秦朝末年,各地紛紛舉兵抗秦,最後則形成劉邦和項羽互相爭霸的局面。當初項羽和項梁在起兵之初,為了號召反秦的需要,擁立一個傀儡皇帝楚懷王,各處抗秦的義軍也都尊懷王為義帝。項羽表面上是尊崇懷王,但實際上卻不聽從懷王的命令。不但自己稱號為西楚霸王,並且強迫義帝遷徙到長沙,後來更加以殺害。漢王聽聞義帝被殺,心裡非常難過,於是為義帝舉辦喪事,同時公開指責項羽「大逆無道」,意思就是說罪行重大,嚴重違反應有的君臣倫理。後來「大逆不道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指違反倫常,罪惡深重。
秦朝滅亡以後,劉邦和項羽展開了長達五年的楚漢戰爭。有—天項羽在陣前向劉邦喊話,要與他決一雌雄。劉邦回答說:“我開始與你都受命於楚懷王,約定先定關中的爲王。但是我先定關中後你卻負約,讓我到巴蜀去當漢王。這是你第一條罪狀。你在去救援趙軍途中,殺死上將軍宋義,自稱上將軍,這是你第二條罪狀。你違抗懷王命令,擅自劫持各諸侯的兵馬人員,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。”接着,劉邦又揭露項羽燒燬秦宮、掘開秦皇墳墓,搜刮財物,殺死投降的秦王子嬰,活埋二十萬秦國百姓,殺害義帝等罪狀。在講到第十條罪狀時,劉邦說:“你作爲臣子而殺死君王,又殺害已經投降的人,爲政不平,對訂立的約定不講信義,爲天下所不容,屬於重大的叛逆。你犯下如此十條大罪,我興仁義之兵來討你這個逆賊,你還有什麼面目向我挑戰!”。
指謀反背叛,罪大惡極。 # 語本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。後亦用「大逆不道」指違反倫常,罪惡深重。 △ 「 大逆不忠 」
dà nì bù dào (變) dà nì bú dà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