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,同趁人之危
乘人之危和“落井下石”;都有“趁別人危難時加以傷害”的意思 。但乘人之危語義範圍廣;泛指趁人遭到危難時用要挾、引誘等手段去侵害別人;從而達到個人目的;而“落井下石”指乘別人碰到危險時加以打擊、陷害;置於死地。
東漢時,蓋勳因爲人正直,很有才幹,被舉爲孝廉,當上了郡太守的主要屬官——長史。蓋勳所在的郡屬涼州刺史梁鵠(hu)管轄,而梁鵠又是蓋勳的朋友。 當時,受涼州刺史管轄的武威太守橫行霸道,幹盡了壞事,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,又敢怒不敢言。但是,梁鵠的屬官蘇正和卻不畏強霸,敢於碰硬,依法查辦武威太守的罪行。 不料,梁鴿生怕追查武威太守的罪行會涉及到高層權貴,連罪自己,焦慮不安。他甚至想殺了蘇正和滅口,但又喫不準這樣做是否妥當,於是打算去找好友蓋勳商量究竟該怎麼辦。 也正巧,蓋勳與蘇正和是一對冤家。有人向他透露刺史將要和他商量如何處置蘇正和,並且建議他乘此機會,勸刺史殺了蘇正和,來個公報私仇。蓋勳聽了斷然拒絕說:“爲個人的私事殺害良臣,是不忠的表現;趁別人危難的時候去害人家,是不仁的行爲。” 之後,梁鵠果然來與他商議處置蘇正和的事。蓋勳打比方規勸梁鵠說:“餵養鷹鳶(yuan),要使它兇猛,這樣才能爲您捕獲獵物。如今它已經很兇猛了,您卻想把它殺掉。既然如此養它又有什麼用呢?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