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來稱譽他人著作有如典範一般。《梁書.卷三五.蕭子恪傳》:「伏以聖旨所定樂論鍾律緯緒,文思深微。命世一出,方懸日月,不刊之典,禮樂之教,致治所成。」唐.牛希濟〈褒貶論〉:「以一字稱褒貶之意,為千載不刊之典。」也作「不刊之書」。
刊,用刀削去簡牘上錯誤的文字。不刊之書指無法再作更改的著作。用來稱譽他人著作有如典範一般。漢.揚雄〈答劉歆書〉:「是懸諸日月,不刊之書也。」《舊唐書.卷一八.宣宗本紀》:「恭惟元和實錄乃不刊之書,擅敢改張,罔有畏忌。」也作「不刊之典」。
指正確的、不可修改的言論。
刊:削除,古代把字寫在竹簡上,有錯誤就削去。指正確的、不可修改的言論。
不須勞苦就能有成就。
指不勞而獲。
食:喫。自己不勞動而佔有別人的勞動成果
即,接近。「不即不離」指兩者間的關係不是完全相近或等同,但也不是分離的。 # 語出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》。後用「不即不離」來指人、事、物之間既不太近,但也不太遠的關係。亦用來指作品內容不過於直接,亦不過於含蓄。
指不適用的法規。
不可接近。同“不可向邇”。
形容極其堅定、牢固。
不能侵凌觸犯
割:分割,劃分。不容許割裂
名,指語言文字。不可名狀指不能用語言形容。宋.洪邁《夷堅丙志.卷一一.錦香囊》:「至明,視所遺囊,文錦爛然,非世間物。中貯一合如玳瑁,以香實之,芳氣酷烈,不可名狀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九:「洞房花燭之夜,兩新人原是舊相知,又多是吃驚吃嚇,哭哭啼啼死邊過的,竟得團圓,其樂不可名狀。」也作「不可名字」、「莫可名狀」。
名:說出。沒法用言辭來形容
猶無可奈何。表示沒有辦法。
邇,近。不可向邇形容不能接近。如:「烈火燎原,不可向邇。」
形容無法擺脫或結束。如:「過年期間賀客盈門,我忙得不可開交。」《負曝閑談》第一七回:「田雁門說了幾句『全仗大材』的話,便忙丟丟出門去了。一面管家捆行李,打包裹,忙得不可開交。」
佛教用語,指不可思慮言說的境界。用以形容諸佛菩薩覺悟之境地與智慧、神通力之奧妙。 # 語出《維摩詰所說經.卷中.不思議品第六》。後用「不可思議」比喻出乎常情,令人無法想像,難以理解。
變化不定,不能預期。如:「世局的變化真不可捉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