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得:彼此投合;間:嫌隙。彼此投合,沒有隔閡
彼此相處極為愉快。《舊五代史.卷六三.唐書.張全義傳》:「罕之貪暴不法,軍中乏食,每取給於全義。二人初相得甚歡,而至是求取無厭,動加淩轢,全義苦之。」
「相得益彰」之「彰」,典源作「章」。指互相配合、映襯,更能顯出各自的優點。語本漢.王襃〈聖主得賢臣頌〉。 △ 「 相映成趣 」、「 聚精會神 」
義參「 相得益彰 」。見「 相得益彰 」條。
爲了國家的利益而作一定的讓步。
指彼此不拘形跡,無所顧忌。
春秋時鄭大夫伯有為鄭人所殺,死後變為厲鬼,鄭人常受其鬼魂驚擾而競相走避。見《左傳.昭公七年》。後比喻因驚疑而自擾。
彼此對峙,不肯退讓或勝負未決。如:「你們兩個再這樣相持不下,對誰也沒好處。」《魏書.卷六九.列傳.裴延儁》:「時南絳蜀陳雙熾等聚眾反,自號建始王,與大都督長孫稚、宗正珍孫等相持不下。」
把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事放在一起談論或看待
形容夫妻間相處融洽,互相敬愛。 # 語本《左傳.僖公三十三年》。
觀察時機再採取行動。《左傳.隱公十一年》:「相時而動,無累後人,可謂知禮矣。」《周書.卷四○.宇文神舉傳》:「顯和具陳宜杜門晦跡,相時而動。」
觀察適當時機再採取行動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:「這句話你在鎮上且不要說出來,待我們去相機而動。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六九回:「宜剛宜柔,相機而動。」也作「相機行事」、「相機而行」。
相機:觀察當時情況。看當時的具體情況而決定自己的行動
相:察看。觀察時機,估算力量
審度時機說話。明.湯顯祖《南柯記》第三九齣:「倘然吾王問及,不免相機而言。」
觀察適當時機再做事。《明史.卷一九六.張璁傳》:「帝諭令與言交好,而遣黃綰之大同,相機行事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五回:「那有一准的法子呢!只好相機行事,做到那裡說那裡話罷!」也作「相機而動」、「相機而行」。
等待機會,觀察變化。《東周列國志》第六○回:「元帥屯兵於郝山磯,相機觀變,可以萬全。」
依照相傳下來的一套慢慢地成了習慣。
因襲某種做法傳下來,形成風俗習慣。
激:衝擊;蕩:震盪。形容事物之間互相沖擊,發生動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