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所知甚多或口齒伶俐。
同於己則賞,異於己則罰。《韓非子.八經》:「故賞賢罰暴,舉善之至者也;賞暴罰賢,舉惡之至者也:是謂賞同罰異。」
指賞賜善人善事,懲罰惡人惡事。同“賞善罰惡”。
旨:題旨。言語很淺近,含義卻很深遠
耍花招騙人。如:「他最會耍一些迷人眼目的技倆了。」
所犯的罪,與天一樣的大。比喻極大的罪過。《水滸傳》第二回:「汝等殺人放火,打家劫舍,犯著迷天大罪,都是該死的人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七七回:「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什麼迷天大罪!」也作「彌天大罪」。
更事,經歷世事。「少不更事」指年紀輕,經歷世事少,欠缺經驗。語本《晉書.卷六九.周顗列傳》。
義參「 眉飛色舞 」。見「 眉飛色舞 」條。
時時刻刻防備著,絲毫不敢鬆懈。如:「三軍常備不懈,以確保國家安全。」
掌控生死大權。《漢書.卷五八.公孫弘傳》:「擅殺生之柄,通壅塞之塗,權輕重之數,論得失之道,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,謂之術。」也作「殺生之權」。
義參「 節衣縮食 」。見「 節衣縮食 」條。
為正義捨棄生命而成就美名。《漢書.卷九二.游俠傳.序》:「雖其陷於刑辟,自與殺身成名,若季路、仇牧,死而不悔也。」《梁書.卷五六.侯景傳》:「或殺身成名,或去食存信,比性命於鴻毛,等節義於熊掌。」
飛鳥羽毛脫落,養魚之水已乾涸。用以比喻不得志,處境極爲困難。
放棄榮華富貴而過簡樸生活。
犧牲生命報效國家。唐.楊烱〈中書令汾陰公薛振行狀〉:「臣又多幸天皇任之以股肱,誓期殺身報國,致一人於堯舜。」元.曾瑞〈羊訴冤.十二宮套〉:「捨命於家,就死成仁,殺身報國。」也作「殺身救國」。
去掉繁雜部分,使其簡明。元.楊載《詩法家數》:「絕句之法,要婉曲回環,刪蕪就簡,句絕而意不絕;多以第三句為主,而第四句發之。」也作「刪繁就簡」、「芟繁就簡」。
既有文才,又通武藝。現常指既能動筆又有實際工作能力。
善:善於;解:理解。善於理解別人的意圖
稱頌善於寓規勸於祈福之中。語本《禮記.檀弓下》:「晉獻文子成室,晉大夫發焉。張老曰:『美哉輪焉!美哉奐焉!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。』文子曰:『武也,得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,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。』北面再拜稽首。君子謂之:『善頌善禱』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張老因頌寓規,故為善頌;文子聞義則服,故為善禱。」
指良馬與武藝精熟的勇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