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明法令,謹慎發布命令,避免出現差錯,使人人遵守。《尉繚子.戰威》:「明法審令,不卜筮而事吉。」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孫武》:「明法審令,捐不急之官,廢公族疏遠者,以撫養戰鬥之士。」
明,表明;正,治罪;典刑,法律。「明正典刑」泛指依照法律公開處刑。傳統法中,多見於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宋.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一○.宣帝待霍氏》:「使顯等稍自悛改,則霍氏富貴,將來未艾。奈何悖逆之節,愈益馴嘄,而不容掩匿,苟不明正典刑,天下其謂帝何?其勢不得不誅耳。」明.陸采《明珠記》第三四折:「故戶部尚書租庸使劉震,忘累朝之厚恩,受逆賊之偽命,除將明正典刑外,妻子俱合隨坐。」
點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開搶劫。後比喻公開地、毫不隱藏地幹壞事。
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。同“明火執仗”。
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視。也比喻好東西落入不識貨人的手裏。同“明珠暗投”。
珍貴的寶珠落入不明價值的人手裡,而得不到賞識或珍愛。比喻懷才不遇,高才屈居下位。 # 語本漢.鄒陽〈獄中上書自明〉。後亦用「明珠暗投」比喻好人誤入歧途。 △ 「 明月闇投 」
義參「 老蚌生珠 」。見「 老蚌生珠 」條。
耳目不被蒙蔽。語本《書經.舜典》:「明四目,達四聰。」形容對事情有全面性的了解。《明史.卷一七九.章懋傳》:「伏乞將煙火停止,移此視聽以明目達聰,省此資財以振饑恤困。」《清史稿.卷四四五.朱一新傳》:「我皇太后、皇上明目達聰,豈有跬步之地而或敢售其欺?」
指美人目光流轉動人。三國魏.曹植〈洛神賦〉:「明眸善睞,靨輔承權。」
明碼:指標明的價格。指公開標明的真實價格或處事不折不扣
明亮的窗戶,潔淨的小桌子。形容居室明亮潔淨。宋.蘇轍〈寄范文景仁〉詩:「欣然為解東閣,明窗淨几舒華茵。」《喻世明言.卷二四.楊思溫燕山逢故人》:「但見明窗淨几,鋪陳玩物。」也作「窗明几淨」。
罰:刑罰;敕:整飭。嚴明刑罰,整頓法度。
目可見及萬里,形容對遠方的情況非常了解,見識非常高明。《後漢書.卷二三.竇融傳》:「璽書既至,河西咸驚,以為天子明見萬里之外,網羅張立之情。」後亦用來比喻目光遠大,洞察先機。《清史稿.卷四二七.羅惇衍傳》:「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,於臣工奏摺皆示得失,明見萬里。」也作「明鑒萬里」。
獎賞嚴明,處罰謹慎。漢.荀悅《前漢紀.卷八.前漢孝文皇帝紀下》:「興利除害,明賞慎罰,直言極諫,補主之過,德匡天下,威正諸侯,此人臣極諫直言之功也。」
明明已經知道,還故意問人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九回:「然則此時夫子又何以明知故問呢?自是這日燕居無事,偶見他三個都在坐中。」
投:拋擲,丟棄。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用和賞識,或好人誤入歧途。也比喻珍貴的東西落入不識貨人的手裏
傳說秦宮有方鏡,能照見人的五臟六腑,鑑別人心邪正。典出《西京雜記》卷三。後用「明鏡高懸」比喻官吏辦事明察無私,執法公正嚴明。
顯著而又巨大的效驗。同“明效大驗”。
深沉地思索;盡力思索。
形容醉得厲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