怵目:使人看了感到恐懼。看了使人感到內心恐懼。形容感受很深,震動非常大。
駭目:使人看了感到驚駭。看了使人感到心動驚駭。形容感受很深,震動非常大。
指個人的言論行動總是在羣衆的監督之下,不允許做壞事,做了也不可能隱瞞。同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”。
語出《禮記.大學》:「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其嚴乎!」比喻一個人的言行,均受到眾人的監視注意,不可不慎。宋.陸九淵〈與嚴泰伯〉三首之一:「古人謂戒謹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,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庸敢有戲論乎?」《歧路燈》第二一回:「這譚紹聞也覺得今日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心中老大的不安。」
義參「 目瞪口呆 」。見「 目瞪口呆 」條。
形容很喫驚的樣子。同“口呆目瞪”。
指事物的花樣或名稱非常多。
形容人情緒激動,聲音臉色都很嚴厲的樣子。
表示爲人們所聽到看到,都已熟知。
嗔目:發怒時睜大眼睛。瞪大眼睛,咬緊牙齒。形容極端憤怒的樣子。
反目:翻眼相看,不和睦。指夫妻吵架不和
夫妻不和睦。《易經.小畜卦》:「夫妻反目,不能正室也。」
頭腦昏暈,眼睛發花。同“頭昏目暈”。
頭腦昏沉,視覺模糊。如:「校對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,真令人頭暈目眩。」也作「頭昏眼花」。
娛、悅:使愉快。使心情愉快,耳目舒暢。
猶言頭昏眼花。頭腦昏暈,眼睛發花。
屬:集中在一點。指引人注意。
猶言動人觀聽。同“嵬眼澒耳”。
頭腦昏暈,眼睛發花。同“頭昏眼花”。
定出許多名目,以達到某種不正當目的。《明史.卷一九二.張原傳》:「民既困矣,而貢獻者復巧立名目,爭新競異,號曰:『孝順』。」《清史稿.卷二九四.諾岷傳》:「上屢飭各省督察有司,耗羨既歸公,不得巧立名目,復有所取於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