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招惹是非而生出禍端。《喻世明言.卷一.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「娘子耐心度日。地方輕薄子弟不少,你又生得美貌,莫在門前窺瞰,招風攬火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九:「是他自家招風攬火,怎到打你?」也作「招風惹草」、「招風惹雨」。
指方法不當,事必不成。
義參「 赴湯蹈火 」。見「 赴湯蹈火 」條。
猶言火上加油。在一旁助威增加他人的憤怒或助長事態的發展。
救:拯救;水火:比喻災難。把人民從深重的災難中拯救出來。
比喻治標不治本,禍患難除。《史記.卷一二二.酷吏傳.序》:「當是之時,吏治若救火揚沸,非武健嚴酷,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?」
比喻採取錯誤的方法去解決問題,結果卻使問題更加嚴重。如:「你這麼做簡直是救火投薪,只會愈幫愈忙!」
形容緊急救助陷於困境中的人。同“救焚拯溺”。
說不出來由的火氣。
說不出原因的怒火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五回:「那時我一把無名孽火,從腳根下直透頂門,只是礙著眾親友不好動粗。」
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。同“明火執仗”。
義參「 洞若觀火 」。見「 洞若觀火 」條。
比喻迅猛之勢。
無法無天,凶狠殘暴的惡行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六:「為那色事上專要性命相搏,殺人放火的事來了。」《說岳全傳》第五五回:「他是殺人放火為生的主兒,適楊元帥收伏在麾下。」
縕,亂麻。束縕請火指將亂麻搓成引火繩,向別人討火。語出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里婦夜亡肉,姑以為盜,怒而逐之。婦晨去,過所善諸母,語以事而謝之。里母曰:『女安行,我今令而家追汝矣。』即束縕請火於亡肉家,曰:『昨暮夜,犬得肉,爭鬥相殺,請火治之。』亡肉家遽追呼其婦。」後比喻為人排解紛爭或求助於人。也作「束蘊請火」。
比喻求助於人。也比喻爲人排難解紛。同“束縕請火”。
比喻求助於人。也比喻爲人排難解紛。同“束縕請火”。
比喻求助於人。也比喻爲人排難解紛。同“束縕請火”。
水向溼處流,火往幹處燒。指物之氣質類似必相感應。後用以比喻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。
指怒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