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狀語、補語;常與不倫不類連用
語義:比喻事物不倫不類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不合事理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宣帝時,長羅侯常惠使烏孫還,便宜發諸國兵,合五萬人攻龜茲,責以前殺校尉賴丹。龜茲王謝曰:「乃我先王時為貴人姑翼所誤,我無罪。」執姑翼詣惠,惠斬之。……後數來朝賀,樂註解1漢衣服制度,歸其國,治宮室,作徼道註解2周衛註解3,出入傳呼註解4,撞鐘鼓,如漢家儀。外國胡人皆曰:「驢非驢,馬非馬,若龜茲王註解5,所謂驘註解6也。」
據《漢書.卷九六.西域傳下》載:漢朝時西域有個龜茲(ㄑㄧㄡ ㄘ ˊ )國,國王曾多次來漢朝朝貢,並對漢朝的服飾、禮儀制度非常欣慕。因此,在龜茲國也仿照長安的皇宮建了一座宏大的宮殿。傳呼朝拜、撞鐘擊鼓,一切日常制度,也竭力摹仿漢朝。但西域其他國家看龜茲國王摹仿漢朝,都譏笑說:「像驢又不是驢,像馬又不是馬。倒是像驢和馬雜交生出來的騾子,真是不倫不類!」後來「非驢非馬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事物不倫不類。
漢朝時,西域有一個龜茲國國王絳賓,在漢宣帝時多次訪問漢朝,他對漢朝的文化特別喜歡,回國後大力推廣漢朝的文化,這與西域的傳統習俗大相徑庭,人們認爲他的這一套似是而非的東西是驢馬雜交的騾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