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賓語、定語;指能吏
唐朝時期,年輕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戶參軍,刺史李崇義看不起他,給他出難題,把州中積壓多年的舊案數百件交給他,讓他短期內判完。裴琰之很快判完,而且判詞非常妥當。李崇義大喫一驚,從此刮目相看。裴琰之因此獲“霹靂手”的美稱。
唐裴琰於高宗永徽時為同州司戶參軍,刺史李崇義因其年少,瞧不起他,故意將積年舊案百件,交由裴琰儘速辦理。裴琰在短時間內迅速辦完,且判詞允當,於是聲名大噪,博得「霹靂手」之名。見《舊唐書.卷一○○.列傳.裴漼》。後喻指才思敏捷,決斷果敢的人。如:「張經理是公司有名的霹靂手,無論再棘手的案子,只要到了他手裡,總能快速解決。」
pī lì shǒ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