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辯論
針鋒相對與“以牙還牙”有別:針鋒相對側重於形容立場、觀點、態度;“以牙還牙”側重於形容方法、策略、手段。
語義:比喻相互對立,不相上下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相互對立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又僧問:「承教有言,眼不見色塵,意不知諸法。如何是眼不見色塵?」師云:「卻是耳見。」學云:「如何是意不知諸法?」師云:「眼知。」學云:「恁麼即見聞路絕,聲色喧然。」師云:「誰向你道?」又云:「夫一切問答,如針鋒相投,無纖毫參差註解1相,事無不通,理無不備,良由一切言語,一切三昧,橫豎深淺,隱顯去來,是諸佛實相門。只據如今一時驗取。珍重!」
「針鋒相對」現在多用於指互相對立抗衡的狀況,與典源「針鋒相投」意義相反。《景德傳燈錄.卷二五.天臺山德韶國師》記載,德韶國師在開釋弟子時說道:「夫一切問答,如針鋒相投,無纖毫參差相,事無不通,理無不備。」意思是說:問話與回答同樣犀利尖銳,但彼此間又能相互投合,沒有絲毫的歧異、不一致,其中備載一切事理,投射於任何事物均無不通。至於將「投」改作「對」,如清代文康的小說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九回:「這十三妹本是個玲瓏剔透的人,他那聰明正合張金鳳針鋒相對。」則與原有的相投義相反,表示相互對立,不相上下。
「針鋒相對」,典源作「 針鋒相投 」,原指雙方言語投合,如針與鋒同為尖銳而相對應。語本《景德傳燈錄.卷二五.天臺山德韶國師》。後來轉換成「針鋒相對」,比喻相互對立,不相上下。 △ 「 短兵相接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