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;形容人們在暴政下沒有自由
周厲王統治周朝時把平民賴以謀生的許多行業,改歸王室所有,一時間民生困苦民冤沸騰。 厲王不聽勸諫卻採用特務手段對付人民,他派人去衛國(河南淇縣)請了很多巫師,在首都鎬京(陝西西安以西)川流不息地巡迴大街小巷,偷聽人們的談話,凡經他們指認爲反叛或誹謗的人,即行下獄處決。 不久,鎬京再也聽不到批評厲王的聲音。後來人們索性連話都不說,親戚朋友在路上見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(道路以目)來表示對厲王的不滿。厲王大喜說:“怎麼樣,我終於使誹謗停止了。”他的大臣召公勸戒說:“這樣堵住人民的嘴,就象堵住了一條河。河一旦決口,要造成滅頂之災;人民的嘴被堵住了,帶來的危害遠甚於河水。治水要採用疏導的辦法,治民要讓天下人暢所欲言,然後採納其中好的建議。這樣,天子處理國政就少差錯了。”厲王不聽勸告,仍然一意孤行,實行暴政。舉國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。 3年後(公元前842年),平民們最終不堪忍受,自發地組合起來攻入王宮,把暴君放逐到一個叫彘(今屬山西)的地方。這個事件史稱“國人暴動”。 “殺戮無辜曰厲”。周厲王的諡號“厲”字,即是概括了他的這段殺人止謗的歷史。
在道路中行走時相遇,卻因有所顧忌而只敢以目示意,不敢發言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王怒,得衛巫,使監謗者,以告,則殺之,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」《三國志.卷六.魏書.董卓傳》:「百姓嗷嗷,道路以目。」也作「道路側目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