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
(一)混淆是非和“指鹿爲馬”都有“違背事實;不分是非”的意思;有時可通用。但“指鹿爲馬”完全是故意的;並時有咄咄逼人之勢;混淆是非可以是故意的;也可以是無意的。(二)見“顛倒黑白”。
顛倒是非對錯,使人觀念混亂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八回:「布散謠言,混淆是非。」
hùn xiáo shì fē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