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夫妻間
東漢時期,書生梁鴻讀完太學回家務農,與縣上孟財主的30歲女兒孟光結婚,婚後他們拋棄孟家的富裕生活,到霸陵山區隱居,後來幫皋伯通打短工。每次孟光給梁鴻送飯時把托盤舉得跟眉毛一樣高,眉來眼去,夫妻十分恩愛和睦。
原指東漢時期梁鴻與妻子孟光相互敬愛。後泛指夫婦相敬。
liáng mèng xiāng jì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