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含貶義
掩耳盜鈴和“自欺欺人”;都有“自己欺騙自己”的意思。但掩耳盜鈴專指“自己欺騙自己”;而“自欺欺人”除了“自己欺騙自己”以外;還有“欺騙別人”的意思。
「掩耳盜鈴」及「自欺欺人」都有瞞騙的意思。
「掩耳盜鈴」用於反諷僅是自欺而已,實際卻無法欺騙他人;「自欺欺人」則是既欺騙自己又欺騙他人。
| 掩耳盜鈴 | 自欺欺人 | 例句 |
|---|---|---|
| ○ | ㄨ | 這種一手遮天的做法,正是∼,欺騙不了大家。 |
| ㄨ | ○ | 沒學過電腦就說沒學過,何必∼,硬要說學過! |
語義:比喻妄想瞞騙他人,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。貶義。
使用類別:用於「欺瞞矇騙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荊成、齊莊,不自知而殺;吳王、智伯,不自知而亡;宋、中山,不自知而滅;晉惠公、趙括,不自知而虜;鑽荼、龐涓、太子申,不自知而死。敗莫大於不自知。范氏註解1之亡也,百姓有得鍾註解2者,欲負註解3而走。則鍾大不可負,以椎註解4毀之,鍾況然註解5有音。恐人聞之而奪己也,遽揜其耳註解6。惡人聞之可也;惡己自聞之,悖矣。為人主而惡聞其過,非猶此也。
「掩耳盜鈴」之「鈴」,典源作「鍾」。「鍾」同「鐘」。春秋時,晉國的范吉射被智伯消滅後,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鐘,想把它偷走。可是這鐘實在是太大了,根本無法背走,於是就打算把鐘敲碎後再一塊一塊的拿走。可是一動手敲,鐘便發出洪亮的響聲。他怕這鐘聲會引來他人的搶奪,於是急忙將自己雙耳摀住,以為這樣自己聽不見,那麼別人也就聽不到了。後來這個愚蠢行為的故事被濃縮成「掩耳盜鈴」,用來比喻自己欺騙自己且妄想藉以瞞騙他人。出現「掩耳盜鈴」的書證如明.沈德符《萬曆野獲編.卷二.列朝.朝覲官進獻》:「夫既曰官銀,那有無礙之理,真掩耳盜鈴也。」然而從古書裡的記載,卻不難看出早期文獻的「鈴」都是作「鐘」,例如北齊.劉晝《劉子.卷二.慎獨》用的就是「盜鐘掩耳」,《梁書.卷一.武帝本紀上》又省作「盜鐘」。
春秋時侯,晉國貴族智伯滅掉了範氏。有人趁機跑到範氏家裏想偷點東西,看見院子裏吊着一口大鐘。鍾是用上等青銅鑄成的,造型和圖案都很精美。小偷心裏高興極了,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揹回自已家去。可是鍾又大又重,怎麼也挪不動。他想來想去,只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把鐘敲碎,然後再分別搬回家。 小偷找來一把大大錘,拼命朝鐘砸去,咣的一聲巨響,把他嚇了一大跳。小偷着慌,心想這下糟了,這種聲不就等於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裏偷鍾嗎?他心裏一急,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,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,可鐘聲又怎麼捂得住呢!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。 他越聽越害怕,不同自由地抽回雙手,使勁捂住自已的耳朵。“咦,鐘聲變小了,聽不見了!”小偷高興起來,“妙極了!把耳朵捂住不住就聽不進鐘聲了嗎!”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,把耳朵塞住,心想,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。於是就放手砸起鍾來,一下一下,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。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。 故事出自《呂氏春秋 自知》“掩耳盜鐘”被說成“掩耳盜鈴”,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飾行爲。
「掩耳盜鈴」之「鈴」,典源作「鍾」。「鍾」同「鐘」。小偷盜鐘時,怕鐘所發出的聲音會引他人前來搶奪,因而急忙掩住自己的耳朵。典出《呂氏春秋.不苟論.自知》。後用「掩耳盜鈴」比喻妄想瞞騙他人,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。 △ 「 自欺欺人 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