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賓語;含貶義
招兵買馬與“招降納叛”;都有“招收人員;擴充勢力”的意思。但對象不同;前者是徵集願意參加的人;後者指敵對陣營的人。
五代時期,劉知遠因父母雙亡,流落到徐州沛縣,娶李員外的三小姐爲妻。由於家貧遭到大舅子李洪的欺壓,媒人李三叔告訴劉知遠太原幷州嶽節度使在招兵買馬,可以去應徵混個前程。劉知遠前去應徵,從更夫做到九州安撫使。
1.招募軍士,購置戰馬。比喻組織或擴充軍事力量。明.湯顯祖《牡丹亭》第一五齣:「限他三年內招兵買馬,騷擾淮揚地方,相機而行,以開征進之路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一:「開倉振濟,招兵買馬,隨行軍官兵將都隨功陞賞。」也作「買馬招軍」、「招軍買馬」。 2.引申指招攬人員,以籌組事業或進行某種活動。如:「他正到處招兵買馬,準備組成一支旅遊團,到大陸觀光。」也作「買馬招軍」、「招軍買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