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賓語;含褒義
同歸於盡與“玉石俱焚”區別在於:①同歸於盡只是強調兩者同時死亡或毀滅;沒有貴賤、好壞之分;而“玉石俱焚”是強調好的和壞的;或貴重的與貧賤的一樣死亡或毀壞。②同歸於盡既可用於人;也可用於物;“玉石俱焚”一般用於物。
語義:比喻一同毀滅或死亡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一起滅亡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獨孤及(西元725∼777),字至之,河南洛陽人,唐代散文家。獨孤及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先驅,以儒家典籍為治學方向,長於議論,強調立範誡世,不以詞藻華麗取勝。在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中,獨孤及悼念猝逝的友人,舉了彭祖與殤子為例。相傳彭祖活了八百歲,殤子則是未成年而死之人,兩人活著的時間雖然差距甚大,最後卻都必須歸於死亡。因此在通達生命的智者看來,死亡不過是人生必經的過程,不需要為此感到嘆息。後來「同歸於盡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指一同毀滅或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