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賓語;含貶義
同室操戈和“自相殘殺”;都有表示自己人互相傷害之意。但同室操戈含蓄典雅;程度比“自相殘殺”輕。
語義:比喻兄弟不睦或內部的爭鬥。
使用類別:用在「兄弟不合」、「自相爭鬥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鄭徐吾犯之妹美,公孫楚聘之矣,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。犯懼,告子產。子產曰:「是國無政,非子之患也。唯所欲與。」犯請於二子,請使女擇焉,皆許之。子皙盛飾,入,布幣而出。子南戎服,入,左右射,超乘而出。女自房觀之,曰:「子皙信美矣,抑子南夫也。夫夫婦婦,所謂順也。」適子南氏。子皙註解1怒,既而櫜甲註解2以見子南註解3,欲殺之而取其妻。子南知之,執戈逐之,及衝註解4,擊之以戈。子皙傷而歸,告大夫曰:「我好見之,不知其有異志也,故傷。」
「同室操戈」係由「同室」和「操戈」組合而成。「同室」是出自《孟子.離婁下》,孟子認為,大禹、后稷和顏回這三位聖賢,都致力於行仁善之道,以拯救世人,心中急切的程度,就好像看到同一個家裡的人互相打架,披頭散髮、急忙地跑去勸阻。因此「同室」指同一家人。「操戈」則見於《左傳.昭公元年》。春秋時鄭國徐吾犯的妹妹長得很美,公孫楚雖早已將她聘定,公孫楚的堂哥公孫黑卻想強行納聘。徐吾犯不敢得罪兩人,就交給妹妹自行選擇嫁給何人。徐吾犯的妹妹最後選擇了公孫楚,公孫黑知道後,就想把公孫楚殺了,好奪走徐吾犯的妹妹,二人「執戈逐之」,拿著兵器互相追殺,最後公孫黑負傷而回。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「同室操戈」,用來比喻兄弟不睦或內部的爭鬥。
春秋時期,鄭國王室公孫黑與公孫楚同時看中大夫徐吾犯的妹妹。徐吾犯十分爲難,就去向子產討教。子產讓徐吾犯的妹妹自己決定。徐妹看中公孫楚,兩人結婚時,公孫黑不服氣就全副武裝衝進公孫楚的家,公孫楚拿戈相迎把他趕出家門。
「同室」,同住在一個房子的人,引申為自家人。語出《孟子.離婁下》。「操戈」,拿著兵器追殺。語本《左傳.昭公元年》。「同室操戈」指自家人彼此持戈相殺,用以比喻兄弟不睦或內部的爭鬥。 △ 「 入室操戈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