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,廙註解1弟偉與諷註解2善,廙戒之曰:「夫交友之美,在於得賢,不可不詳。而世之交者,不審擇人,務合黨眾,違先聖人交友之義,此非厚己輔仁之謂也。吾觀魏諷,不脩德行,而專以鳩合註解3為務,華而不實註解4,此直攪世沽名者也。卿其慎之,勿復與通。」偉不從,故及於難。
元始中,修功臣後,下詔曰:「漢興以來,股肱註解1在位,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未有若公孫弘註解2者也。位在宰相封侯,而為布被脫粟註解3之飯,奉祿以給故人賓客,無有所餘,可謂減於制度註解4,而率下篤俗者也,與內厚富而外為詭服註解5以釣虛譽者殊科註解6。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世厲俗,聖王之制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,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。」
此處所列為「 沽名釣譽 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 「沽名釣譽」係由「沽名」及「釣譽」二語組合而成。 「沽名」在《廙別傳》中可見。三國時期的劉廙,見到弟弟劉偉與魏諷交好,就勸諫他說:「結交朋友最大的好處,就是在於學習別人的賢能之處。然而現在的人只知道結黨營私,不論人品,完全違背聖人的教誨。我看魏諷這個人,不修養自己的德行,只知道與人結交應酬,虛浮而不切實際,是個故意做作以謀取名聲的人。我勸你要謹慎小心,不要再和他往來了!」但是劉偉沒有聽從,後來魏諷果然謀反,劉偉也牽連被殺。 「釣譽」則見於《漢書.卷五八.公孫弘卜式兒寬傳.公孫弘》。公孫弘是漢初的丞相,輔佐君王,奉行儉約,輕視財富,重視仁義,功勞甚大,因此在平帝時王元后的詔書中,曾經讚許公孫弘行事儉約,生活花費少於常規,以身作則,使民風淳樸,與那些穿著奇特服裝來謀取聲望的人完全不同。這兩個典源一用「沽名」,一用「釣虛譽」,後來被合用成「沽名釣譽」,用來指故意做作,用手段謀取名聲和讚譽。
沽:買;釣:用餌引魚上鉤,比喻騙取。用某種不正當的手段撈取名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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