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,至死也不變心
春秋時期,晉國典獄官李離爲人正直,秉公辦案,執法量刑均以律法爲準繩,對高官與百姓一視同仁,做到有法必依,有罪必罰。他發現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,認爲自己有責任,讓下屬綁了自己去見晉文公。文公要放他,他則認爲應該對律法誓死不二。
立誓至死不生二心。形容意志專一不變。如:「我與全體官兵共進退,誓死不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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