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馬賽福音.二六∼二八》、《馬爾谷福音.一四∼一六》、《路加福音.二二∼二四》等的記載,耶穌被門徒猶大出賣後,被捕,當時猶太地區為羅馬人治轄,羅馬總督彼拉多本來要釋放他,但最後還是交由猶太人來處置。士兵將耶穌帶到一座小丘上,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根據基督教義,耶穌此舉是替世人承受罪惡,作為世人的替罪羔羊。後來「背十字架」就成了受罪的代稱。如:「不能因為出身貧賤,就讓他們背負了十字架,無法享受公平的社會資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