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;指已經定案
唐睿宗時,太平公主蠻橫無禮,大肆侵吞百姓的財產。一次她的手下到農民家搶走碾石,農民告上雍州官府,司戶李元紘判交還碾石。李的上司竇懷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,親自要李元紘改判。李元紘氣憤地告訴他南山可移、判不可動搖。
南山:終南山;判:裁決;搖:動搖。終南山可以移動,但已定下的案子決不能更改
nán shān kě yí,pàn bù kě yá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