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;用於祝頌人新婚
語義:指後代子孫昌盛顯赫。
使用類別:
列句:
魯莊公二十二年春天,陳國人殺了陳宣公的太子御寇,而一直備受御寇喜愛的厲公兒子敬仲(公子完),因為擔心災禍降臨,便與顓孫逃亡到齊國。之前,陳國大夫懿氏要把女兒嫁給敬仲為妻,曾經為此占卜吉凶。懿氏妻子占卜後,說:「這是一樁好事。所謂鳳凰相伴而飛,鳴聲嘹亮清脆。我們媯氏的後代子孫將在齊國育養長大。到了第五代,便會達到昌盛,當上正卿一級的高官,到了第八代,就將無人可與我們陳國的後代爭強。」然而早在敬仲年少時,曾有位成周的太史面見陳厲公,厲公於是請他占筮,得出〈觀卦〉變為〈否卦〉,並加以解釋說:「這個人很可能代陳而擁有國家,不過不是在這裡,而是在其他國家;不是在這個人身上,而是在他的後代子孫身上實現。」後來,這一切果真一一應驗。根據《左傳.莊公二十二年》記載,當陳國第一次為楚所滅時,陳桓子開始在齊國壯大起來。從敬仲生稺孟夷,稺孟夷生湣孟莊,湣孟莊生文子須無,再到文子須無生桓子無宇,正好是第五代,當時陳桓子備受齊莊公寵愛。到了第八代的陳成子更是顯赫,專擅齊國國政,權力已達到極致,無人可及。後來原文中的「五世其昌」被摘出,成為一句成語,用於指後代子孫昌盛顯赫,亦用於新婚賀辭。
春秋時期,陳國內亂,太子禦寇被殺,公子敬仲逃到齊國。齊大夫懿仲想把女兒嫁給敬仲,妻子占卜後說陳的後人在齊國第五代就要昌盛,地位和正卿一樣高,於是他們就成婚。敬仲的第五代世孫陳桓子在齊國做大官,第八世孫陳成子取得齊國政權。
世,父子相繼為一世,五世即五代。「五世其昌」指到了第五代將會昌盛。語出《左傳.莊公二十二年》:「五世其昌,並於正卿。」後用以指後代子孫昌盛顯赫,亦用作新婚賀辭。《歧路燈》第九○回:「天之報施善人,豈止五世其昌。」
wǔ shì qí chā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