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有理想抱负和道德仁心的人。《论语.卫灵公》:「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害仁,有杀身以成仁。」宋.陆游〈跋傅给事帖〉:「会秦丞相桧用事,掠以为功,变恢复为和戎,非复诸公初意矣。志士仁人,抱愤入地者,可胜数哉。」
为了成全仁德而牺牲生命。语出《论语.卫灵公》。后用「杀身成仁」指为正义或崇高的理想而牺牲生命。 △ 「 舍生取义 」
「舍生取义」之「舍」,典源作「舍」。「舍」同「舍」。「舍生取义」指为正义真理而不惜牺牲生命。语本《孟子.告子上》。 △ 「 杀身成仁 」
道义上不容许推却。语出唐.岑文本〈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碑〉。 △ 「 责无旁贷 」、「 义不容隐 」、「 当仁不让 」、「 义无反顾 」
主持正义者不苟取财物。亦作“义不生财,慈不主兵。”
义参「 义无反顾 」。见「 义无反顾 」条。
为正义之事,绝不因艰难而推辞规避。《汉书.卷六.武帝纪》:「仁不异远,义不辞难,今京师虽未为丰年,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。」《明史.卷三二九.西域传一.哈密卫传》:「国家有事,臣子义不辞难。」
不因取悦于人而违反正义。《史记.卷九七.陆贾传》:「平原君为人辩有口,刻廉刚直,家于长安。行不苟合,义不取容。」
语出《公羊传.桓公二年》:「孔父正色而立于朝,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,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。」指心怀正义愤慨而流露在脸上。《三国志.卷六一.吴书.陆凯传》:「定大恨凯,思中伤之,凯终不以为意,乃心公家,义形于色,表疏皆指事不饰,忠恳内发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五回:「大家诺诺连声,义形于色,又痛骂一回云南官府,方才各散。」也作「义形于色」。
学术自成体系,独树一派。《新唐书.卷一七六.韩愈传》:「每言文章自汉司马相如、太史公、刘向、扬雄后,作者不世出,故愈深探本元,卓然树立,成一家言。」明.焦竑《玉堂丛语.卷四.忠节》:「高逊志,元末侨寓嘉兴,好学问,为文深纯典雅,成一家言。」
有义气、守节操的夫妇。《周书.卷七.宣帝纪》:「孝子顺孙,义夫节妇,表其门闾,才堪任用者,即宜申荐。」元.关汉卿《蝴蝶梦》第四折:「国家重义夫节妇,更爱那孝子顺孙。」
既完成的事情,不用多说。《论语.八佾》:「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「自此,浙西各郡都仰慕蘧太守公孙是个少年名士,蘧太守知道了,成事不说,也就此常教他做些诗词,写斗方,同诸名士赠答。」
成全别人做善事。
为正义而牺牲。《群音类选.官腔类.卷八.玉玦记.自经反魂》:「念修知荣枯皆已定,要成仁取义,鸿毛视死何轻。」
原指好心肠的正派人,后泛指能热心帮助别人的人。
为伸张正义、为民除害而组成的军队。《精忠岳传》第一五回:「因此我主兴仁义之师,救百姓于倒悬。」
成全别人的好事。《论语.颜渊》:「君子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恶,小人反是。」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六○回:「妹夫见他有志向上,而且人情是势利的,见他如此,也就乐得成人之美。」
泛指仁爱正义等道德标准。唐.韩愈〈原道〉:「噫!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,孰从而听之?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一○一回:「还有一种人,自己做下了多少男盗女娼的事,却责成儿子做仁义道德,那才难过呢!」
德行宽厚而热心助人的人。《晋书.卷三○.刑法志》:「刑之则止,而加之斩戮,戮过其罪,死不可生,纵虐于此,岁以巨计。此迺仁人君子所不忍闻。」《金瓶梅》第一回:「亘古及今,仁人君子,弗合忘之。」
犹言一视同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