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物因稀少而觉得珍贵。同“物以稀为贵”。
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。同“物极则反”。
舆论喧哗,众议纷纷。《明史.卷一八八.张文明传》:「物议沸腾,畏堂莫敢与难。」《镜花缘》第八八回:「今忽急急冒然而来,第恐举止孟浪,物议沸腾,于二位大有不利。」也作「物论沸腾」。
舆论喧哗,众议纷纷。宋.苏舜钦〈诣匦疏〉:「降麻之后,物论沸腾,故疾缠其身,灾仍于国。」也作「物议沸腾」。
物产丰富而民生富足。如:「唯有在太平盛世下,才能使社会安康,物阜民丰。」
物产富饶,人民安康。《孤本元明杂剧.八仙过海.头折》:「如今尘世雍熙,圣人在位,风调雨顺,物阜民安。」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○:「莅任半年,治得那一府物阜民安,词清讼简。」也作「物阜民熙」。
物产丰富,人民安康。
物竞:生物的生存竞争;天择:自然选择。生物相互竞争,能适应者生存下来。原指生物进货的一般规律,后也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。
物产富饶,人民安康和乐。元.高文秀《渑池会》第二折:「我则待罢刀兵,安社稷,则要的物阜民熙,则俺这为臣子要当竭力。」也作「物阜民安」。
比喻以假乱真,似是实非。
挥舞刀枪,纵跃战马。比喻奋勇作战。
①玩弄法律条文,曲解其意。②玩弄文辞;耍笔杆子。亦作“舞文弄墨”。
舞:玩弄;弊:指坏事;营:谋求。因图谋私利而玩弄欺骗手段做犯法的事。
义参「 舞文弄法 」。见「 舞文弄法 」条。
(一)墨,绳墨、法度。指玩弄法条作弊,败坏法纪。语本《隋书.卷八五.王充列传》。 △ 「 舞文弄法 」 (二)指写作、写字,借以比喻卖弄笔墨文辞。 ※ 语或出《三国演义》第四三回。
舞弄文字技巧,指歪曲法律条文。语出《史记.卷一二九.货殖列传》。 △ 「 舞文弄墨 」
玩弄文辞以毁诋他人。《汉书.卷五九.张汤传》:「所治即豪,必舞文巧诋。」唐.权德舆〈酷吏传议〉:「夫椎埋沉命,舞文巧诋之徒,自为等夷,杂列篇次。」
玩弄法规条文,曲解法纪本意,以行奸私。《歧路灯》第一○六回:「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舞文枉法。」也作「舞文巧法」。
义参「 舞文弄法 」。见「 舞文弄法 」条。
挥舞着棍棒,高压统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