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或暗地里来往。形容关系密切,往来频繁
公开或背地里交往。形容关系密切,交往频繁。常含有不光明正大的意思。如:「他们长久如此明来暗往,早晚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的。」
公开调查,暗中了解。《痛史》第一一回:「我住在此处,徒占一席,于事无济,倒不如仍然到外面去,明查暗访。」也作「明察暗访」。
申明法令,谨慎发布命令,避免出现差错,使人人遵守。《尉缭子.战威》:「明法审令,不卜筮而事吉。」《史记.卷六五.孙子吴起列传.孙武》:「明法审令,捐不急之官,废公族疏远者,以抚养战斗之士。」
明,表明;正,治罪;典刑,法律。「明正典刑」泛指依照法律公开处刑。传统法中,多见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宋.王楙《野客丛书.卷一○.宣帝待霍氏》:「使显等稍自悛改,则霍氏富贵,将来未艾。奈何悖逆之节,愈益驯嘄,而不容掩匿,苟不明正典刑,天下其谓帝何?其势不得不诛耳。」明.陆采《明珠记》第三四折:「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,忘累朝之厚恩,受逆贼之伪命,除将明正典刑外,妻子俱合随坐。」
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。同“明火执仗”。
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。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。同“明珠暗投”。
珍贵的宝珠落入不明价值的人手里,而得不到赏识或珍爱。比喻怀才不遇,高才屈居下位。 # 语本汉.邹阳〈狱中上书自明〉。后亦用「明珠暗投」比喻好人误入歧途。 △ 「 明月暗投 」
义参「 老蚌生珠 」。见「 老蚌生珠 」条。
耳目不被蒙蔽。语本《书经.舜典》:「明四目,达四聪。」形容对事情有全面性的了解。《明史.卷一七九.章懋传》:「伏乞将烟火停止,移此视听以明目达聪,省此资财以振饥恤困。」《清史稿.卷四四五.朱一新传》:「我皇太后、皇上明目达聪,岂有跬步之地而或敢售其欺?」
指美人目光流转动人。三国魏.曹植〈洛神赋〉:「明眸善睐,靥辅承权。」
明码:指标明的价格。指公开标明的真实价格或处事不折不扣
明亮的窗户,洁净的小桌子。形容居室明亮洁净。宋.苏辙〈寄范文景仁〉诗:「欣然为解东阁,明窗净几舒华茵。」《喻世明言.卷二四.杨思温燕山逢故人》:「但见明窗净几,铺陈玩物。」也作「窗明几净」。
罚:刑罚;敕:整饬。严明刑罚,整顿法度。
目可见及万里,形容对远方的情况非常了解,见识非常高明。《后汉书.卷二三.窦融传》:「玺书既至,河西咸惊,以为天子明见万里之外,网罗张立之情。」后亦用来比喻目光远大,洞察先机。《清史稿.卷四二七.罗惇衍传》:「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,于臣工奏折皆示得失,明见万里。」也作「明鉴万里」。
奖赏严明,处罚谨慎。汉.荀悦《前汉纪.卷八.前汉孝文皇帝纪下》:「兴利除害,明赏慎罚,直言极谏,补主之过,德匡天下,威正诸侯,此人臣极谏直言之功也。」
明明已经知道,还故意问人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九回:「然则此时夫子又何以明知故问呢?自是这日燕居无事,偶见他三个都在坐中。」
投:抛掷,丢弃。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用和赏识,或好人误入歧途。也比喻珍贵的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
传说秦宫有方镜,能照见人的五脏六腑,鉴别人心邪正。典出《西京杂记》卷三。后用「明镜高悬」比喻官吏办事明察无私,执法公正严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