怵目:使人看了感到恐惧。看了使人感到内心恐惧。形容感受很深,震动非常大。
骇目:使人看了感到惊骇。看了使人感到心动惊骇。形容感受很深,震动非常大。
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,不允许做坏事,做了也不可能隐瞒。同“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”。
语出《礼记.大学》:「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」比喻一个人的言行,均受到众人的监视注意,不可不慎。宋.陆九渊〈与严泰伯〉三首之一:「古人谓戒谨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,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庸敢有戏论乎?」《歧路灯》第二一回:「这谭绍闻也觉得今日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心中老大的不安。」
义参「 目瞪口呆 」。见「 目瞪口呆 」条。
形容很吃惊的样子。同“口呆目瞪”。
指事物的花样或名称非常多。
形容人情绪激动,声音脸色都很严厉的样子。
表示为人们所听到看到,都已熟知。
嗔目:发怒时睁大眼睛。瞪大眼睛,咬紧牙齿。形容极端愤怒的样子。
反目:翻眼相看,不和睦。指夫妻吵架不和
夫妻不和睦。《易经.小畜卦》:「夫妻反目,不能正室也。」
头脑昏晕,眼睛发花。同“头昏目晕”。
头脑昏沉,视觉模糊。如:「校对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,真令人头晕目眩。」也作「头昏眼花」。
娱、悦:使愉快。使心情愉快,耳目舒畅。
犹言头昏眼花。头脑昏晕,眼睛发花。
属:集中在一点。指引人注意。
犹言动人观听。同“嵬眼澒耳”。
头脑昏晕,眼睛发花。同“头昏眼花”。
定出许多名目,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。《明史.卷一九二.张原传》:「民既困矣,而贡献者复巧立名目,争新竞异,号曰:『孝顺』。」《清史稿.卷二九四.诺岷传》:「上屡饬各省督察有司,耗羡既归公,不得巧立名目,复有所取于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