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主语、定语;含褒义
东汉书生梁鸿读完太学回家务农,与县上孟财主的30岁女儿孟光结婚,婚后他们抛弃孟家的富裕生活,到霸陵山区隐居,后来帮皋伯通打短工。孟光用荆条作钗,穿着粗布衣服,举案齐眉,夫妻十分恩爱。
用荆枝为钗,用粗布为裙。指贫穷或节俭妇女粗劣的服饰。南朝宋.虞通之〈为江教让尚公主表〉:「荆钗布裙,足得成礼。」《浮生六记.卷三.坎坷记愁》:「况锦衣玉食者,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。」也作「布裙荆钗」、「荆钗布袄」、「荆钗裙布」、「裙布荆钗」。
jīng chāi bù qú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