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谓语、定语;指没有创新
此处所列为「屋下架屋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 庾仲初注解1作〈扬都赋〉注解2成,以呈庾亮注解3。亮以亲族之怀,大为其名价云:「可三〈二京〉注解4,四〈三都〉注解5。」于此人人竞写,都下纸为之贵注解6。谢太傅注解7云:「不得尔。此是屋下架屋耳,事事拟学注解8,而不免俭狭注解9。」
此处所列为「 屋下架屋 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 「屋下架屋」是南北朝、隋唐时习惯用语,比喻重复模仿,无所创新。据南朝梁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文学》记载,庾阐作的〈扬都赋〉完成后呈给庾亮看,庾亮抱著同是同宗族人的心态大力推荐,说〈扬都赋〉足以和〈二京赋〉、〈三都赋〉并列比美。一时之间,人人竞相抄写,纸价因此大涨。谢安对此批评说:「此是屋下架屋耳」,意思指庾阐的〈扬都赋〉只是重复模仿别人的作品,没有创新,了无新意。后来「屋下架屋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重复模仿,无所创新。如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.序致》:「魏、晋已来,所著诸子,理重事复,递相模𢽾,犹屋下架屋,床上施床耳。」意指从魏、晋以来,人们写就的各家言论,往往事物或事情的道理重复,彼此相互模仿,就像在房屋之下架设房屋,床上加床,重复而累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