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主语、宾语;含贬义
语义:比喻不顾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贬义。
使用类别:用在「作恶暴徒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张耳注解1者,大梁注解2人也。其少时,及魏公子毋忌注解3为客注解4。张耳尝亡命注解5游注解6外黄注解7。外黄富人女甚美,嫁庸奴,亡其夫,去抵父客。父客素知张耳,乃谓女曰:「必欲求贤夫,从张耳。」女听,乃卒为请决,嫁之张耳。张耳是时脱身游,女家厚奉给张耳,张耳以故致千里客,乃宦魏为外黄令,名由此益贤。陈余者,亦大梁人也,好儒术,数游赵苦陉。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,亦知陈余非庸人也。余年少,父事张耳,两人相与为刎颈交。
「亡命」,改变姓名而逃亡。据《史记》记载,魏大梁人张耳年少时当过信陵君的食客,后来改变姓名,逃亡到外黄。受到外黄富人的看重,将新寡的女儿嫁他,并给了他一笔丰厚的钱,他因此得以结交各路好友,最后当上魏国的外黄令,贤能的名声远播,而「亡命之徒」完整的语形,见于《周书.卷三七.郭彦列传》:「亡命之徒,咸从赋役」。意思是郭彦主张让那些作奸犯科逃亡而来的人,都要分担赋税和徭役的工作。后来「亡命之徒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意义慢慢转变为比喻不顾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今人所用,多为后义。
唐朝末年,乐彦桢的儿子乐从训经常与狐朋狗友聚众滋事,他买通都统王铎的歌女,率领一帮亡命之徒杀了王铎的全家,夺取他的金银财宝。乐彦桢任相州刺史时,他更加肆无忌惮地滥杀无辜。不久乐彦桢被儿子气死。罗弘信率军消灭了乐从训这批亡命之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