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谓语、宾语、分句;含贬义
语义:比喻不念旧情,忘恩负义。贬义。
使用类别:用在「背信忘义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至元元年,(彻里帖木儿)拜中书平章政事。首议罢科举,又欲损太庙四祭为一祭。监察御史吕思诚等列其罪状劾之,帝不允,诏彻里帖木儿仍出署事。时罢科举诏已书而未用宝,参政许有壬入争之。太师伯颜怒曰:「汝风台臣言彻里帖木儿邪?」有壬曰:「太师以彻里帖木儿宣力之故,擢置中书。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,岂有壬权重于太师耶?」伯颜意解。……伯颜心然其言,然其议已定不可中辍,乃为温言慰解之,且(为)[谓〕有壬为能言。有壬闻之曰:「能言何益于事。」彻里帖木儿时在座,曰:「参政坐,无多言也。」有壬曰:「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,可共坐邪?」彻里帖木儿笑曰:「吾固未尝信此语也。」有壬曰:「宜平章之不信也,设有壬果风人言平章,则言之必中矣,岂止如此而已。」众皆笑而罢。翌日,崇天门宣诏,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。有壬惧及祸,勉从之。治书侍御史普化注解1诮注解2有壬注解3曰:「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。」有壬以为大耻,遂移疾不出。
据《元史.卷一四二.彻里帖木儿列传》载:元顺帝时,彻里帖木儿废除科举制度,监察御史吕思诚反对,并加以弹劾,但顺帝仍采纳废科举之议。而参政许有壬也表示强烈反对且据以力争。许有壬当初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,后来升为参政。但他不但反对无效,元顺帝还故意让许有壬在诏令颁布时,跪在文武百官的最前面来折辱他。许有壬怕不听命会遭来祸患,只好勉强赞成废科举。治书侍御史普化看到就讥讽许有壬说:「你是通过科举考试的人,现在要废除科举制度,你又跪在第一个,真是过河拆桥啊!」许有壬听了觉得很丢脸,就称病不出门。后来「过河拆桥」用来比喻不念旧情,忘恩负义。
出处《元史 彻里帖木耳传》治书侍御史普化消有王曰:“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”。释义比喻达到某种目的后,就把帮助过自己的人一脚踢开。故事元朝的大臣彻里帖木耳,处理公务精明干练,善于决断。有一年他在浙江任职,正好逢上省城举行科举考试。他目睹了这场考试,从官府到考生都花费了许多钱财,并且免不了有营私舞弊的情况。他暗暗下了决心,待到自己掌握了大权,一定要促使朝廷废除这种制度。后来,他升任相当于副宰相的中书平章政事,便奏告元顺帝,请求废除科举制度。中国科举制度隋唐以来已实行了七百多年,要废除它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,在朝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。大师伯颜表示支持,但反对的很多。有位御史坚决反对废除科举制度,他请求顺帝治彻里帖木耳的罪。不料顺帝虽然很昏庸,但对废除科举制度倒是赞成的。因此不仅不支持那位御史,反而把他贬到外地去当官。不久,他命人起草了废除科举制度的诏书,准备颁发下去。书还未下达,地位略低于平章的参政许有王,又出来反对废除科举制度。他对伯颜说:“如果废除科举考试制度,世上有才能的人都会怨恨的。”伯颜针锋相对地说:“如果继续实行科举考试制度,世上贪赃枉法的人还要多。”许有王反驳说:“没有实行科举考试制度的时候,贪赃枉法的人也不是很多吗?”伯颜讽刺他说:“我看中举的人中有用之材太少,只有你参政一个人可以任用!”许有王不服气,举出许多当时中举的高官来反驳伯额。伯颜当然不会改变自己的观点,于是两人争论得非常激烈。第二天,满朝文武被召到祟天门听读皇帝下达的废除科举制席的诏书,许有王还特地被侮辱性地通知在班首听读。看来,皇帝特意要让这个反对者将诏书听得明白些。许有王心里非常不愿意,但又惧怕得罪皇帝遭到祸害,只好勉强跪在百官前列听读诏书。听读完诏书后,百官纷纷回府,许有王满脸不高兴地低头走路。有个名叫普化的御史特地走到他边上,凑着他的耳朵冷嘲热讽他说:“参政,你这下成为过河拆桥的人啦。这话的意思是,你许参政是靠科举当官的,现在宣读皇上关于废除科举制度诏书,你跪在最前面,似乎是废除科举制度的领头人,就像一个人过了桥后就把桥拆掉一样。许有王听了又羞又恨,加快步伐离开。之后他借口有病,再也不上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