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谓语、宾语;指彻底成事
斩草除根和“斩尽杀绝”;都有彻底消灭的意思。但斩草除根偏重在深度和事情的后果上;形容消灭得十分彻底;“斩尽杀绝”偏重在广度和数量方面;形容全部消灭;不留一点儿。
「斩草除根」及「除恶务尽」都有澈底清除的意思。
「斩草除根」范围较广,可用在任何对象;「除恶务尽」只能用于坏的对象。
| 斬草除根 | 除惡務盡 | 例句 |
|---|---|---|
| ○ | ㄨ | 他心中的惰性若无∼,自然难以奋发图强。 |
| ○ | ○ | 我们必须∼,澈底铲除危害社会的败类。 |
语义:比喻除去祸根,不留后患。
使用类别:用在「完全消灭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据《左传.隐公六年》载,春秋时,结邻的陈、郑二国时常发生争端而彼此交恶。后来郑国曾提出请求,希望能够与陈国和平共处。当时,陈桓公弟五父认为广结善缘是国家的重要施政方针,因此建议接受讲和。但陈桓公却认为宋、卫两国才是难以对付的敌手,郑国算不了什么,就拒绝接受郑国的讲和。结果在陈桓公六年五月时,郑国入侵陈国,陈国大败,被掳去许多财物及俘虏。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,就是因为陈桓公没有广结善缘,让恶因滋长蔓生而不知悔改,随之而来的便是自取祸害。周朝大夫周任曾说:「治理国家的,看到恶人恶事,就要像农民铲除田里的杂草一样,直接将聚生的杂草连根拔起,不让它有再生的机会,这样除去恶的,善的才能发扬。后来「斩草除根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除去祸根,不留后患。」
隐公六年,卫国与陈国联合讨伐郑国。郑庄公战败,向陈桓公求和。陈桓公不同意。他的弟弟劝他:“跟善人处好关系,跟邻国友好相处,这是立国根本,你就与他和好了吧!”陈桓公生气地说:“宋、卫是大国,我们陈国不是他们的对手,不打还说得过去;可是郑国是个小国,为什么不攻打它呢?”于是陈桓公坚持继续攻伐郑国。两年以后,郑国国力强大了起来,派兵攻打陈国。陈国大败,陈国的邻国都没有前来救助。就此事,百姓纷纷议论,说:“陈国自作自受,自讨苦吃,这就是长期做恶事却不知道悔过的结果。古书上说,做恶事很容易,恶事就如同草原上突然燃起的大火,无法扑灭,最后烧到自己的头上。周朝有一位大夫名叫周任,他就讲过这样的一个道理:作为一国的国君,要能做到当机立断,对待恶人、恶事,就像农夫在田间铲草一样,一定要连根挖掉,不让它们有再生长的可能。”。
将杂草连根拔除。比喻除去祸根,不留后患。语本《左传.隐公六年》。 △ 「 除恶务尽 」、「 赶尽杀绝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