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处所列为「贪赃枉法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 老夫范仲淹注解1,自从刘衙内保举注解2他两个孩儿去陈州开仓粜米注解3,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奉圣人的命,著老夫再差一员正直的去陈州,结断此一桩公事,就敕赐势剑金牌,先斩后闻。
此处所列为「 贪赃枉法 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 「贪赃枉法」原作「贪赃坏法」。赃,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。「贪赃枉法」表示为了贪图非分之财,而做出违法犯纪之事。过去多用在官吏身上,指官吏为了收受贿赂,而破坏法律。古代的官员是社会上少数拥有地位和权力的人,如果他们品行不端,贪图不义之财,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,自然会对百姓造成极大的痛苦。例如所引典源,元.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二折︰「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」便是指刘衙内的两个儿子去陈州粜米,却贪图贿赂,中饱私囊,花天酒地,胡作非为,丝毫没有尽到身为官员的责任。「贪赃枉法」后来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指贪污受贿,破坏法纪。
义参「 贪赃枉法 」。见「 贪赃枉法 」条。
huài fǎ lán zā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