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
同归于尽与“玉石俱焚”区别在于:①同归于尽只是强调两者同时死亡或毁灭;没有贵贱、好坏之分;而“玉石俱焚”是强调好的和坏的;或贵重的与贫贱的一样死亡或毁坏。②同归于尽既可用于人;也可用于物;“玉石俱焚”一般用于物。
语义:比喻一同毁灭或死亡。
使用类别:用在「一起灭亡」的表述上。
列句:
独孤及(西元725∼777),字至之,河南洛阳人,唐代散文家。独孤及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先驱,以儒家典籍为治学方向,长于议论,强调立范诫世,不以词藻华丽取胜。在〈祭吏部元郎中文〉中,独孤及悼念猝逝的友人,举了彭祖与殇子为例。相传彭祖活了八百岁,殇子则是未成年而死之人,两人活著的时间虽然差距甚大,最后却都必须归于死亡。因此在通达生命的智者看来,死亡不过是人生必经的过程,不需要为此感到叹息。后来「同归于尽」演变为成语,用来指一同毁灭或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