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形容非常愛國
此處所列為「盡忠報國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 宣帝崩,劉昉、鄭譯等矯遺詔,以隋文帝為丞相,輔少主。之儀知非帝旨,拒而弗從。昉等草詔署記,逼之儀連署。之儀厲聲謂昉等曰:「主上升遐,嗣子沖幼,阿衡之任,宜在宗英。方今賢戚之內,趙王最長,以親以德,合膺重寄。公等備受朝恩註解2,當思盡忠報國,奈何一旦欲以神器註解3假註解4人!之儀有死而已,不能誣罔先帝。」於是昉等知不可屈,乃代之儀署而行之。隋文帝後索符璽,之儀又正色曰:「此天子之物,自有主者,宰相何故索之?」於是隋文帝大怒,命引出,將戮之,然以其民之望也,乃止。出為西疆郡守。
《宋史.卷三六五.列傳.岳飛》 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,使者至,飛笑曰:「皇天后土,可表此心。」初命何鑄鞠之,飛裂裳以背示鑄,有「盡忠報國」四大字,深入膚理。既而閱實無左驗,鑄明其無辜。改命万俟禼。禼誣:飛與憲書,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,雲與憲書,令措置使飛還軍;且言其書已焚。 另可參考:《北史.卷八三.文苑列傳.顏之推》
此處所列為「 盡忠報國 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 據《周書.卷四○.列傳.顏之儀》載,北周宣帝過世後,臣子劉昉、鄭譯等人假借宣帝臨死前所頒布的命令,任命後來的隋文帝楊堅為丞相,輔佐少主靜帝,並且逼顏之儀在草擬的詔書上署名。但顏之儀知道這不是宣帝的旨意,加以拒絕,而且還嚴厲地斥責說:「宣帝剛死,即位的靜帝年幼,執政的大官應由皇族中最為傑出趙王來擔任。你們受到朝廷極大的恩惠,應當要『盡忠報國』,如今竟然企圖將帝位交給別人!縱使你們要取我的性命,我也不能因此毀謗誣陷先帝。」劉昉等人知道無法讓他屈服,只好代他簽署。「盡忠報國」這句成語由此而來,意思是竭盡忠誠報效國家。而「盡忠報國」另一個較廣為人知的典故是《宋史.卷三六五.列傳.岳飛》中所載記岳飛的事跡。宋朝名將岳飛被捕入獄後,何鑄受命前來審問他,他撕裂衣服露出背上刺的「盡忠報國」四字,以證明自己對國家的忠心不二。文中,「盡忠報國」同樣是指竭盡忠誠,報效國家之意。
20歲的岳飛已經是個飽讀兵書、諳熟武藝、身強力壯的年輕人,他盼望有一天能夠投身疆場, 爲國家報仇雪恥.當招募”敢戰士”的消息傳來時, 他報名參軍.就在他走上戰場的前夕, 深明大義的母親, 特意在他背上刺下”精忠報國”四個大字, 囑咐他一生一世都要爲國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奮勇殺敵, 決不吝惜自己的生命. 岳飛參軍後, 一直堅持戰鬥在抗金的最前線, 爲挽救民族的危亡而英勇殺敵.他率領的”岳家軍”不畏強敵, 獨當一面, 先後六次與金兵交鋒, 均獲全勝, ”岳家軍”聲威大震.而趙構卻重用寵臣主和派代表黃潛善、汪伯彥等人.爲了拯救淪陷在敵佔區的苦難同胞, 把敵人驅逐出境, 岳飛不顧自己位卑言輕, 上書給皇帝趙構, 堅決反對繼續向南逃跑, 力諫趙構返回汴京, 親率六軍北渡黃河, 這樣將帥一心, 一定可以收復中原.這道奏書進呈後, 觸怒了趙構和黃、汪這些妥協投降派.他們以”小臣越職, 非所宜言”的罪名, 把岳飛的官職革掉了.閒居三個月後, 岳飛難以壓抑心中報效國家的強烈意願, 投奔河北路招撫使張所.岳飛慷慨陳詞, 決心以身許國, 消滅敵人, 恢復故疆, 以報答父老鄉親.從此, 岳飛又轉戰在抗金的戰場上, 而且越戰勇, ”岳家軍”的旗幟成了抗金力量的象徵.金兵統帥不得不驚呼: ”撼山易, 撼岳家軍難! ” 1140 年, 正當岳飛奮勇前進, 勝利在望的時候, 趙構和宰相秦檜卻害怕”岳家軍”強大起來之後, 成爲南宋政權的威脅.因此, 不惜出賣民族利益, 以”孤軍不可久留”爲藉口, 在一天之內連下12 道金牌, 強令岳飛退兵.岳飛對此極爲悲憤, 長嘆道: ”十年之功, 廢於一旦! ”岳飛退兵時, 中原人民攔住軍馬, 哭聲盈野, 岳飛也潸然淚下. 岳飛回到臨安後, 趙構和秦檜爲了向金兵求和, 誣陷他唆使部下謀反, 以”莫須有”的罪名把岳飛送進監獄.1141 年12 月29 日, 岳飛和他兒子岳雲、部將張憲等一同被害, 當時岳飛年僅39 歲.臨刑前, 他奮筆疾書, 寫下”天日昭昭, 天日昭昭”八個大字, 意思是”老天有眼呵, 老天有眼呵! ”岳飛被害後, 南宋與金人訂立了可恥的紹興和議, 向金朝稱臣納貢, 大片國土淪於金人之手. 岳飛雖然慘遭殺害, 但他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光輝業績, 深深地銘刻在世代中國人民的心中; 而奸臣秦檜等人, 卻被鑄成鐵像, 反剪雙手, 長跪於英雄墓前, 被萬世人民唾罵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