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分句;含貶義
知法犯法和“以身試法”;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;還要親自去做。但“以身試法”偏重於親自去做犯法的事;僅指犯法;知法犯法偏重指“明明知道犯法”;還故意違犯。並含有違犯規章制度等意思;應用範圍較大。
知道法律而故意犯法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「好僧官老爺,知法犯法!」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一五回:「你二位是有功名的人,誣告一個罪,硬出頭一個罪,聚眾一個罪,噪鬧衙門一個罪。知法犯法,這還了得!」
zhī fǎ fàn f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