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謂語、定語;比喻喚醒麻木的人
清朝時期,英國艦船經常侵犯中國領海主權,以保護向中國輸送鴉片的貿易,鴻臚寺卿黃爵滋憂心忡忡。他上《禁菸議疏》給道光皇帝,列舉大量的數據與材料證明鴉片的危害,提出爲了嚴禁鴉片,應不惜動用死刑,以達到發聾振聵的目的。
聵,天生耳聾。發聾振聵指聲音大得使耳聾的人也能聽見。比喻以言論喚醒糊塗麻木的人。《清史稿.卷三七八.黃爵滋傳》:「雖頑愚沉溺之久,自足以發聾振聵。」也作「振聾發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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